“司法要像炼钢一样精准发力”
莲花县人民法院织密“红古绿”相结合的司法保护立体网络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一场在莲花县百年祠堂内举行的庭审,成为村民热议的焦点。这不仅是莲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莲花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的现场,更标志着该院创新推行的“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机制正转化为守护青山的实效。
这是莲花法院以司法守护环境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先后设立湖塘村“古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吉内得国家稻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高滩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从“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织密“红古绿”相结合的司法保护立体网络。
红色根脉
法治守护“永不褪色的记忆”
“红色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课本上,要让孩子们用脚步丈量历史。”这是莲花县法院19名“红色法治副校长”的共同理念。该院任命19名法官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红色法治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
课堂之外,莲花法院选取县域12处红色司法点位,精心组合,串点成线,推出琴亭线“星火燎原荷开满塘”、坊楼线“并蒂莲花德法润心”、高洲线“峥嵘岁月稻香悠远”、路口线“硝烟洗礼古村法韵”4条行走路线。
今年3月,高洲线“峥嵘岁月稻香悠远”的行走之旅率先启程。莲花法院干警组织城厢小学师生一行采用行走小分队模式,手持手绘的“红色司法地图”,循着油菜花香走进高滩村。在秋收起义高滩行军会议旧址前,学生聆听当年红军以“一床棉被”抵偿米钱的故事;在稻田边,结合“将军农民”甘祖昌“带村民修水库”事迹,了解“法理与乡情交融”的治理智慧。
从课堂到田野,从过去到现在,莲花法院用“红色司法”串起了历史与当下的纽带。正如莲花法院相关负责人所言:“守护红色印记,不仅要护好一砖一瓦,更要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当孩子们摸着老墙听故事,当村民们主动参与保护,革命记忆便真正活在了今天。”
古色乡愁
司法为千年文脉“修旧如旧”
走进莲花县路口镇湖塘村明清古巷,青苔斑驳的雕花门墩旁,“古村落司法保护基地”铜牌与省级文保单位标识并列悬挂。2022年,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莲花法院在此设立了全省首个“古村落司法保护基地”。随后在2024年,莲花法院在此发布了全省首份《古村落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擅自拆除、改扩建等破坏古村落行为,为乡愁筑起法治屏障。
为强化源头保护,莲花法院还主动与县文广旅局联动,系统梳理辖区古墓葬、古建筑等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为精准司法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以前觉得老房子破旧想拆了盖新房,现在知道这些砖瓦都是‘活历史’。”村民周大爷说。如今,司法保护的触角已延伸至古村每个呼吸的缝隙。莲花法院干警带着宣传册走进祠堂,在青石天井间以案释法,让“文物保护红线不可越”的观念随着司法保护令宣传册,进了500余户村民家中。
绿色生态
司法创新让“破坏者变守护者”
莲花县高洲乡赤洧村的百年祠堂内,一场特殊的巡回案件在此开庭。年过六旬的王某站在被告席上,面对村民的目光,声音哽咽:“祖祖辈辈靠山吃饭,没想到打只野鸡也犯了法……”这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审理,不仅是一场司法审判,更成为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教育课。王某为解馋,用自制绳套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惩罚不是终点,让破坏者成为守护者才有长远意义。”主审法官介绍,莲花法院创新采用“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机制,被告人由“捕猎者”转为“护林人”,以“劳务代偿”偿还“生态欠账”。
在祠堂内,莲花法院的法官联合检察院工作人员、村干部共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王某需在莲花县高洲乡赤洧村履行巡山、法治宣传、道路清扫、卫生维护、劝导及举报等义务,以劳务代偿5000元,参照当地劳务工资标准(1000元/月),义务劳动期限为5个月。
2025年以来,辖区非法狩猎案件大幅下降,村民坦言:“以前不懂猎捕鸟类犯法,现在连孩子都知道要护鸟!”这场搬进祠堂的庭审以“办一案、治一片”的实效,成了乡村生态保护的生动法治课堂,让司法之力化作青山常在的守护。
今年2月至3月,全国人大代表、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技术员温菲受邀前往莲花法院调研司法保护环境等相关工作,他表示:“司法要像炼钢一样精准发力,既要惩治破坏生态的‘杂质’,更要淬炼守护家园的‘精钢’。”(王科清 樊璐 钟进春)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