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576件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5月2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安全生产隐患化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576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检察官回访(图/受访单位提供)

当好交通“安全员”

2024年9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安全隐患,省检察院采取“1+N”办案模式,由省检察院主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省检察院直接立案督办公共交通安全专案,联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推进,立案45件。通过检察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对违规驾驶人员采取停职、转岗等措施,已注销206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某站内铁路上行侧某区段围墙外雨(污)水长期直排铁路安保区、威胁铁路安全问题,推动相关单位投入300万余元进行全面整治,硬化地面3000余平方米,建设沟渠、埋设管路1000余米,清除各类垃圾20余吨,将雨(污)管网接入市政管网,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筑牢民生“安全墙”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部分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有漏洞,便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开展专项整治,排查经营主体2000余户,整改问题隐患,持续推进行业监管全覆盖。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相关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完成标识化管理,新增安全设施3000余处,疏通安全出口850处,整改电动车违规充电1282起。

拧紧燃气“安全阀”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燃气窑炉安全隐患系统治理,对30余家企业员工进行燃气安全培训,排除安全隐患,回收处理气液双相瓶,完成燃气“瓶改管”改造,配置安全设备859套、设置独立气瓶间26家,并制定燃气梭式窑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

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开展行业排查整改,组织230家餐饮企业安全培训,整合9家充装企业转型为供应站,新设燃气配送公司落实“统一配送车辆、标识管理”等六项标准,构建充装、配送、使用全链条监管体系,系统性防范燃气安全风险。

安全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以扎实的办案成效,守护千家万户安宁。 (记者刘宇琦)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