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新兵”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陈艳梅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陈检,谢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要做认罪认罚了,我约他下午到院里来吧?”书记员小骆问。“好。”检察官陈军民翻阅着案卷,头也没抬。他突然想到什么,连忙喊道:“小骆等一下,还是我们去找他吧……”
当天下午,陈军民便马不停蹄地带着值班律师,到20多公里外的当地派出所开展工作。他正在办理的是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案情并不复杂——2023年12月,65岁的谢某来到村桥头的河道,利用禁用的电脉冲捕鱼工具捕获杂鱼,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过了一番仔细审查后,陈军民却认为,谢某虽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他的犯罪情节较轻,系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谢某还自愿缴纳了赔偿金。考虑到以上情节,检方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随后,陈军民还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检察院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法律给予的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像这样的“小案”还有很多,当事人生活困难的,他自掏腰包给补贴;年纪大、腿脚不便的,他主动上门……在他看来,一个个日常的“小案”,对于人民群众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必须用心用情地办好每一个案件。
在工作岗位上,陈军民多次跨界,是专才更是全才。如今,58岁的他又成为刑事检察领域的“新兵”。他笑着和同事说:“我现在重新当起了‘小学生’。桑榆非晚,学无止境;壮心不已,志在千里。”履职经历丰富的他,眼里的热忱丝毫不输刚入职的新人。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