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酒被判赔1.5万元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销售假冒白酒案。

  2024年6月,萍乡市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销售假冒国窖1573白酒的郑某(化名)查获。近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郑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安源区人民法院,要求郑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8万元。

  “被查之前,我们不知道这是假酒,如今罚款我们也认了,但是原告要求的赔偿金太高了,我们真的负担不起。”郑某对安源区人民法院法官说。为此,该院联合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原告、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1.5万元。

  通过该案,安源区人民法院干警发现辖区部分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知之甚少。为此,干警们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彭蓉 陈志文 记者王白如)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