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甜槠“亮身份”获保护

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江西首例适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民事纠纷案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一场因百年甜槠买卖引发的定金纠纷,在古树被紧急“上户口”后峰回路转。近日,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江西省首例适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民事纠纷案,既守护了“活文物”,又促成买卖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4月,买家李某与卖家张某兄弟签订协议,以2.3万元购得村中百年甜槠,支付定金5000元。时隔7个月,李某准备移栽甜槠时,才发现该树已获“国家三级古树”身份证。原来在2024年9月,当地政府对全县古树建档挂牌。依据今年3月15日施行的《条例》规定,这棵甜槠因超百岁树龄,被确定为国家三级古树,并纳入保护名录,禁止擅自移植。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卖家称“交易时并非古树”,指责买家拖延导致交易未完成;买家则主张“合同约定移栽时间在认定保护之后”,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承办法官敏锐抓住案件特殊性——该案系《条例》实施后的江西省首案,结果将具有标杆意义。

  “古树买卖已触碰法律红线!”法官援引民法典定金条款和《条例》禁止性规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向卖家释明违法交易后果和剖析定金法则,促成张某兄弟退还全部定金,李某放弃双倍索赔。这棵百年古树得以继续守望乡土。

  本案暴露出民间古树交易存在的法律盲区。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相关专家指出,随着《条例》实施,全国超500万株古树名木获得了“全生命周期保护”,其中三级古树占比超八成。承办法官强调:“《条例》明确了古树认定标准,建立永久档案,违法成本从罚款到刑责全面升级。”

  古树年轮刻录着生态文明的进程。正如调解现场村民所言:“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就该世世代代守下去。”(左雪纯 刘鹏程 记者刘宇琦 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