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田头解纷争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4月2日,玉山县人民法院鸡头山人民法庭通过设立巡回法庭,联动派出所民警、双明法庭法官、村干部及茭白种植专家,把纠纷化解于田间地头。
陈某系双明镇的茭白种植户,当得知了家里的茭白种苗被挖机压毁后,他急匆匆赶回现场,只见挖机履带所过之处的茭白苗全部被压坏,田中出现一片V字形的空白,肇事挖机停在田埂边上。由于当事人不现身,无法协商,陈某便打算第二天再处理。哪知道次日一早,陈某发现挖机已被人偷偷开走了。陈某立即报警,经民警调查,明晰了事情原委。李某因土方工程需要,将相关施工业务承揽给了挖机所有者邱某,邱某将挖机交由挖机师傅洪某驾驶,洪某误以为茭白种苗是杂草,为图方便直接取道农田行驶,造成了毁损茭白种苗的后果。
因肇事方涉及李某、邱某、洪某多个主体,他们互相推脱,谁也不想承担责任。一晃半个多月过去了,民警和村干部多番交涉,但始终没有明确的结果。陈某眼见协商无望,遂诉至法院。
案件一流转到鸡头山法庭,陈某便立即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困境。
第二天一早,鸡头山法庭法官联系到村干部、派出所民警、茭白种植专家及事发现场所在辖区的双明法庭法官共同赶赴现场,了解纠纷前期处理情况及堵点,听取茭白种植专家对财产损害情况的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处理方案。
为提高办案效率,法官充分秉承司法便民工作理念,借助村部办公场所就地办案,多方协同,开展巡回审判。最终,经过法官法理和情理的融合,原告和被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从法官受理案件到案结事了,仅用时2天。(王欢 盖杰 记者刘宇琦)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