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驴友”野游被困后获救 我省首次对组织者进行追偿
全省首次!“驴友”和组织者全额承担搜救费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4月17日,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武宁县“3·2”“驴友”野游救援事件后续处理情况,由当地政府对6名被困“驴友”追偿2万元,对该野游活动组织者追偿4000元。据悉,这是我省首次由政府对野游活动组织者进行追偿,也是我省首次由“驴友”和野游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救援费用。据了解,省应急管理厅对此类救援已摸索出一套追偿机制。
3月2日,南昌男子邓某组织34名“驴友”前往武宁县杨洲乡界牌村区域,开展野游活动,每名“驴友”缴纳活动经费58元。过程中,6名“驴友”因体力不支掉队,邓某未给予“驴友”相关的引导和搜救,6名“驴友”被困深山。
18时45分,“驴友”自救未果后报警求救。当地政府第一时间调派公安、消防等单位80余名救援人员进行搜救,历时近14个小时成功将6名被困“驴友”带至安全区域。
3月6日,省应急管理厅、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庐山西海产业发展局、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柘林派出所等部门相关代表,对“3·2”“驴友”野游救援事件中6名被困“驴友”进行警示教育约谈。约谈过程中,6名“驴友”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签署了悔过具结书、承诺书,承担2万元救援费用。
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徐长根介绍,事情发生后,柘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到该活动的组织者邓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承担4000元的救援费用。
近年来,“驴友”户外探险被困事件越来越多,被困后的救援行动会造成人力、搜救装备、车辆损耗、后勤保障等资源成本的损耗。为此,我省应急管理部门对此类救援后续处理工作摸索出一套追偿机制,由公安机关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提供准确的被救人员名单;由牵头救援的政府或者部门列出费用清单,由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组成开展警示教育约谈,被救人员发言并签署具结悔过书、承诺书,并支付赔偿款。
徐长根介绍,之前一些野外搜救中,获救者承担的费用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此次由“驴友”和组织者全额承担搜救费用,希望给社会公众起到一个警示教育作用。
(李柴薇 首席记者胡榕)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