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宣传员到检察官的精彩转身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吴志球用热爱与奉献点亮法治之光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    制作:  贾昕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吴志球(右)调查取证(图/受访单位提供)

  人物简介

  吴志球,男,1989年3月生,中共党员,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先后获得全省第一届检察机关宣传舆论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入选全国检察宣传人才库。

  “能熬夜、能起早、能吐槽……会写稿、会P图、会排版。”2月14日,记者走进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映入眼帘的是一面“核心技能墙”,墙上这些字不仅是新媒体小编技能的自我总结,更是吴志球的自我要求。

  吴志球现任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溪县检察院)二级检察官、机关党支部书记,拥有近十年法治宣传经验。他总能敏锐地捕捉到新闻点,迸发出好点子。在法治宣传的道路上,他勤奋耕耘,默默“追光”,用镜头和文字传递法治声音。

  “站在群众角度做作品”

  2015年,吴志球开始负责宣传工作,那时金溪县检察院的“两微一端”刚刚起步,如何策划、怎么排版、在哪发布,都是问题。吴志球查资料、找课程、请教同行,一步步尝试,慢慢地触碰到了检察宣传的“表皮”。

  随着宣传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让检察宣传由表及里?

  “站在群众角度做作品”是吴志球给的答案。他知道,只有让群众真正听得懂、看得明白,才能让检察之声直抵人心。为此,吴志球不断创新宣传模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有趣的内容。

  检察宣传工作需要集思广益、团队协作。为聚众人之力,他牵头组建“萤火虫”检察普法宣传团队。

  2019年,在金溪县的保育院、幼儿园、小学里,孩子们总能看到一群身着检察制服的叔叔阿姨,与他们一起做着特别的课间操。“宝宝有个小肚肚,上上下下要保护”,“萤火虫”检察普法宣传团队创作的安全保护操,用朗朗上口的歌词和简单的动作,代替那些晦涩难懂的知识,让孩子们在欢乐中学习,在游戏中记住自我保护的要点。“这套安全健康操的宣传效果不错,如今不少院校都主动邀请我们去给学生们进行科普。”吴志球谈及此操,脸上露出笑容。

  2024年7月30日19时,太阳西沉,空气中依旧弥漫着热气。晚饭过后,金溪县锦绣广场却热闹非凡,原来是金溪县检察院的“萤火虫”法治夜市“有奖竞答”活动正如火如荼展开。

  “欢迎大家在这边有序排队,参与活动。”长长的队伍里,有老人小孩,也有放下手机的年轻人。去年夏天为期4天的法治夜市,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朋友准时出现,小男孩稚嫩的声音让吴志球印象深刻:“我每天都在这里等着玩游戏,这些问题我都能回答上来。”这简单的话语,是对吴志球团队工作的最好认可,也证明了他们的宣传方式真正打动了群众。

  “萤火虫”检察普法宣传团队还十分注重线上宣传,持续推出《杨二娃说法》《一分钟说清检察名词》等自创视频普法栏目,内容涵盖了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已创作200余期,深受群众喜爱。在他的带领下,金溪检察抖音号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全国检察新媒体精品账号。

  用镜头记录风土人情

  法治宣传工作枯燥乏味且耗时费力,但吴志球却沉浸其中。面对基层宣传工作中的诸多困难,他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为解决“素材荒”的问题,他和新媒体同事走遍了金溪县的每一个乡镇,寻找可用的素材。“金溪许多地方我都去过了。”吴志球自豪地对记者说。

  为拍摄星空下的金溪古门楼牌坊,吴志球和同事深夜驱车前往乡下蹲守,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直到村里的灯光熄灭,才按下快门。

  “在街道上,路边的大灯让天空变得模糊不清,只有到偏僻的乡下,才能捕捉到璀璨星空与古门楼相得益彰的画面。”吴志球向记者分享拍摄星空的心得。聊到拍摄素材,吴志球打开了话匣子。

  为拍摄云海,他曾和同事背着重重的设备来到山脚下,再徒步爬上山顶。

  “夏天太热了,我们带的两瓶水在半路上就喝完了,登上山顶时口渴得不行。”吴志球笑着回忆这段经历。然而,当他们终于爬到山顶时,却发现天气不佳,云海并未出现。这样无功而返的次数吴志球已记不清,但他从未抱怨。在他心中,摄影宣传不仅是工作的一部分,更成为记录生活的方式。沿途风景、美好瞬间,都被他用镜头一一记录下来,也为今后的作品创作储备资源。

  凭借着这股子肯钻研的劲儿,吴志球先后策划了多部优秀新媒体作品。他主创的作品《我的答案》《你的样子》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动漫与MV二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优秀检察网络作品。

  助古门楼“重获新生”

  2023年年末,黄某某与翁某某在金溪县琉璃乡东源曾家村盗取了两块清代至民国时期的雕花木窗等文物,非法获利5570元。虽然文物被追回,但盗窃行为对当地古建筑保护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转岗至公益诉讼部门的吴志球迅速介入此案,展开深入调查,并对黄某某、翁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令二人承担被盗雕花木窗的修复费用总计850.4元,以及人文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551.2元。

  与此同时,金溪县琉璃乡澳塘村的“世尉”门楼在寒风中摇摇欲坠,瓦片脱落,墙体开裂,周边杂草丛生,一片萧条。这座承载着悠久历史的古建筑亟待修复,这对吴志球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

  为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古村落保护,吴志球仔细查看了“世尉”门楼的受损情况,并与文物专家、村委会干部及村民深入交流,明确了古建筑的历史价值与修复需求。同时,吴志球联合职能部门,确保将二人赔偿的人文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钱款用于门楼的修复。经过数个月努力,澳塘村“世尉”门楼在各方支持下“重获新生”,以全新的面貌屹立在村口。

  推动“黑诊所”整治

  或许是长期从事宣传工作养成的习惯,吴志球总能在日常生活中敏锐地捕捉到那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成为他办案的线索。

  一次,吴志球在菜市场买菜,无意中发现菜场旁开着一家牙科诊所。该诊所卫生状况不佳,环境杂乱,装修装饰也不符合正规诊所的标准。吴志球意识到,这可能是一处“黑诊所”。经过进一步调查,他发现乡村地区普遍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诊所。随后,吴志球与助理一起对金溪县全部乡镇进行摸排。

  检察官助理周浩眼中的吴志球,是一个做事严谨、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事认真,从不拖泥带水。”周浩对记者说,“他总是说,只有及时了解全县的情况,才能全面掌握案情。”

  仅用两天时间,他们就摸排了金溪县的13个乡镇,发现了多处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诊所。这些诊所往往藏身于偏僻角落,缺乏必要监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针对职能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金溪县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已确认的违规经营诊所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对从事医疗活动的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取缔“黑诊所”,规范口腔诊所经营行为。

  检察建议书送达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已发现的“黑诊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关停违规诊所,其他问题也陆续得到整改。

  吴志球常说,不管是做宣传还是办案,都不是能坐着等来的,得迈开步子去看、去找,在每一次奔走中才能把事情办好办实。(文/魏雨欣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