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抵债化纠纷 灵活执行纾企困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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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抵债促执行
近日,申请执行人江西某服务公司代表专程来到莲花县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对干警们倾力执行表达谢意。
江西某服务公司与河南某牧业公司、河南某食品公司、邓州某农业科技公司、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河南某牧业公司需向江西某服务公司支付450余万元,河南某食品公司、邓州某农业科技公司、黄某对河南某牧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8月,因河南某牧业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江西某服务公司遂向莲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此,执行干警多次去往河南邓州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河南某牧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无流动资金可偿还欠款,且该公司名下土地、房产、车辆等财产均有抵押贷款。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经深入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持有河南某银行649万股的股权。执行干警在督促黄某还款未果后,决定对其名下股权进行拍卖,但两轮拍卖均出现流拍。最终,执行法官提出以股抵债的执行方案,申请执行人江西某服务公司同意接受该方案。此后,执行干警将黄某持有的河南某银行454万股股权以变卖流拍价427万余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江西某服务公司抵偿债务,并第一时间赶赴河南邓州协助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刘倩 贺艳玲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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