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物业费怎么收?最新收费标准公布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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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类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记者2月19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公布了《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以下简称《清单》),规定交通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其他特定服务等收费类型的标准,涉及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住房物业管理费等15大类收费项目。

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由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为1~10元/小时·车,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以及临时停放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应免收停车费。

在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照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于居民,收费标准为1~10元/月·户。对于非居民,收费可根据实际垃圾量计征,范围在10~100元/吨;或按营业面积计征,为0.2~1.5元/月·平方米;还可随水费征收,每吨用水加收0.2~0.8元。

(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