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色”分级帮护让“花朵”向阳而生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在社区“刘莹姐姐工作站”了解情况(图/姚卫东)
1月17日,南丰县“刘莹姐姐工作室”成员来到该县东坪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这是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该院创新工作方法,始终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取得了良好成效,2024年5月该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刘莹姐姐工作室”获评第八届抚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024年,南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及工作推进会等联席会议,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教体、妇联等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
该院“刘莹姐姐工作室”与南丰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风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帮护服务协议》,引入心理专业力量,通过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帮护,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同时,协同公安、教体、民政、妇联等成员单位,走访全县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对留守、困境儿童的监护、生活、就学等进行全方位关爱帮护,确保其健康成长。
目前,南丰县每所学校都建立了“刘莹姐姐工作站”,3个社区建立了“刘莹姐姐工作站”,共有72名校园“刘莹姐姐”、206名妇联“刘莹姐姐”、14名“童伴妈妈”,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亲子教育、帮护考察等社会服务。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另一方面,严厉打击恶性犯罪,坚持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理念,由专门的未检团队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落实法律援助、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联合职能部门,对全县风险未成年人开展新一轮风险排查工作,按照风险分值高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类别。各职能部门、学校、乡镇(街道)、社会组织选取干部,组成帮护小组,建立“多对一”分级帮护体系,引导保护对象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针对红色、橙色等级保护对象,由公检法司干警、家长、教师、乡村(社区)干部、心理咨询师组成帮护团队,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等活动,每月上门走访或电话联系,掌握个人思想动态,鼓励他们重返校园或学艺谋生。
对于帮护成效缓慢且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将其送至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并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针对黄色等级保护对象,通过结对帮护,定期开展走访活动,掌握保护对象平时表现、交友、监护等情况。
针对蓝色等级保护对象,构建职能部门加社会组织的共建模式,开展“家庭团辅”、走访慰问等活动,让孩子感受到浓浓的关怀和爱意。
此外,该院结合司法办案情况,运用微电影、情景剧等形式,将反诈、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热点问题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治副校长融入法治校园建设,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谢奇欣 全媒体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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