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为民实事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检察官回访村民(图/受访单位提供)

记者从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24年以来,该院切实履行职责,聚焦水土资源、林地耕地保护及危险废物处理等领域,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的检察为民实事,高质效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摸排线索200余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督促整改企业11家,其中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家,挽回国有财产50余万元,修复受损林地1000余亩,其中公益林地100余亩。

制发检察建议促整改

为保证“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袁州区落地生根。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该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协调督导职能,以及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辖区水土环境保护。

2024年,该院在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企业存在违规排放污水、养殖污水渗透、未及时清除农业薄膜等污染水土环境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环保部门根据检察建议所指出的问题,依法督促11家涉问题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业,处以罚款等方式予以整改。

不断拓展土地保护“朋友圈”

同时,不断拓展土地保护“朋友圈”,该院一方面聚焦辖区耕地“非粮化”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行动,共督促保护基本农田19.2亩,向自然资源部门移送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案件6件。

另一方面,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发现行为人破坏公益林地且未及时修复的,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行为人开展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对于无法在原址补植复绿的,建议在异地补植替代修复。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毁坏公益林地,且部分林地已硬化难以修复。对此,检察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林业部门依法履职,相关部门已要求该公司采取原址修复+异地补植复绿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解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难题

2024年以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对受理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做到重点关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犯罪源头,对危险废物生产者、中间转包商、实际倾倒者及其他帮助者实施全链条惩治。同时,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解决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难题。如办理的彭某等11人污染环境案,彭某等人为降低处理废铝灰成本,多次到袁州区、分宜县倾倒废铝灰。

在依法办理该案的同时,为避免废铝灰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该院又联合环保部门异地联合开展调查,就废铝灰的处置向相关部门发送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对彭某等人非法倾倒的废铝灰进行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遏制了污染源扩散。该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熊萱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