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门槛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省人大代表建议——
法律咨询公司亟待加强监管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2月19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寻求法律服务时,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名称,你能否分得清楚?实际上,上述机构皆不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是名称格式非“××律师事务所”的,均属于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近年来,省律师协会经常收到关于上述机构的投诉:没有代理诉讼资质却宣称能打官司、网络营销天花乱坠、收费前“打包票”、退款时推诿扯皮……专家学者认为,不受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和律师法约束的法律咨询行业存在门槛过低、监管不足等问题。今年江西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的监管,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从业门槛,厘清监管边界,通过设立从业者数据库等方式,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付费后不见律师身影
前后支付了3100元,却连律师的声音都没听到,法律咨询公司还以“做了工作”为由拒绝退款。胡先生这才意识到,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是两种不同的机构。
多年前借给网友2万多元,至今未要回,这成了胡先生的一个心结。今年1月,正在寻求法律帮助的胡先生通过某社交软件上的广告,联系上了南昌某法律咨询公司。据胡先生描述,对方自称来自某法律服务集团旗下的律师事务所,承诺可通过发律师函和诉讼等方式帮助协调还款事宜。支付了600元后,胡先生发现,该公司仅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帮其申请了立案调解,甚至连证据材料都未上传。
更让胡先生不满的是,此后他又被该公司要求补缴2500元,用于起诉立案。完成缴费后,胡先生希望与律师直接沟通,但全程只有微信群中的“法务团队”和客服人员回应。申请退款未果的胡先生向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求助。今年2月初,通过行政调解,胡先生才拿到2500元退款。
有相似经历的,还有陷入婚姻纠纷的赣州市民魏女士。去年11月,魏女士通过网络广告接触到了赣州一家自称“江西最快办理离婚”的法律咨询公司,并支付了3000元费用。然而,魏女士在开庭前才发现,一直与她保持沟通的“法律顾问”并非执业律师,不能陪同她出庭。
该“法律顾问”解释:“简单的民事案件不用律师。”认为服务与预期不符的魏女士,于今年1月向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管局水南分局进行投诉。经调解,该公司答应退还1500元。对此,魏女士不同意,准备提起诉讼。
胡先生与魏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法律服务咨询机构不同于律师事务所,一般没有律师团队,业务范围主要为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和审查法律相关文书等非诉讼类服务,不能开展诉讼代理和辩护等业务。现实中,存在虚假宣传、冒充律师事务所、超范围违规经营等问题。
“当天立案,最快7天解决”“网贷逾期不用怕”“新规发布,离婚变简单”……近日,记者打开社交App检索发现,相关的广告很多,其中不少名称为“××法律咨询”的公司宣称可办理代发律师函、立案开庭、申请强制执行等业务,仅有一家公司在介绍中申明“法律咨询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
据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3月,我省省市两级律师协会收到针对法律咨询公司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投诉60余起。
法律咨询行业准入门槛低
“法律咨询公司不受律师法约束,也不遵守禁止过度打广告的规定,线上营销做得很火,敢给当事人‘打包票’,很多案源都被他们截流了。”南昌一名律师告诉记者,部分法律咨询公司的违规行为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有损律师行业的声誉。
几年前,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颜三忠就开始关注法律咨询行业乱象。“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能提供代写催款函等接地气、差别化的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服务资源的不足。如果法务人员足够专业,也能提供合理的服务。”颜三忠说,但针对这个行业的监管存在漏洞,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颜三忠介绍,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法设立,法律服务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设立,二者均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而社会法律咨询公司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2004年,《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社会法律咨询公司设立审核”这一行政审批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市场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不需要任何资质审批,只需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相关从业人员亦无律师执业资格要求。
“近年来,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不法分子盯上低门槛的法律咨询行业,引发了一些乱象。”颜三忠介绍,目前,南昌市有200余家律师事务所,而全市范围内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企业却有3900多家,其中不乏浑水摸鱼者。
2024年6月,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打着“法律咨询服务”旗号实施诈骗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受骗群众700余人,涉案金额226万余元。“保障法律咨询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更加合理有效的监管和规范。”颜三忠表示。
省人大代表建议:
建立“黑名单”制度
2024年,省律师协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要求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与法律咨询公司等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不有偿承接来自该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费等费用。若有违反,省律师协会将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依法调查处理。“要维护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仅仅依靠律师协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省律师协会会长廖泽方表示。
今年江西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一新提交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监管的建议》。徐一新建议,出台与法律咨询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其设立、运营行为,厘清监管边界,并增设对虚假宣传、非律师或非律所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借鉴执业律师监管模式,徐一新建议,建立法律咨询公司从业者数据库,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可联合将违规操作、受到过处罚的法律咨询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纳入“黑名单”,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示。
如何提升法律咨询服务类机构的服务水平?颜三忠认为,应提高这个行业及相关从业者准入门槛。“从业者至少应当是法学院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或者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颜三忠表示,应强化宣传,引导公众认识到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服务,“不能全盘否定法律咨询公司的作用,它也是法律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满足了差异化的法律需求。”
(文/王政 全媒体记者吴强 漫画/刘晨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