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665家公司“围猎”招标项目

万安县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标罪作出判决 12人获刑并处罚金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漫画/刘晨阳

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公平竞争,以合理价格获取优质货物、工程或服务,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质量。然而,在万安县一个上亿元高标准农田项目中,17个标段都被同一拨人“收入囊中”。

1月8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上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串通投标案件,涉案的12名被告人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并处5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

串通中标17个标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作为粮食大县,2022年,万安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1.2亿元,分为20个标段在全县多个乡镇实施,通过平整土地、硬化沟渠、修建机耕道等工程,将原本分散的“闲田”改造成集中连片的“标准田”。

2022年9月2日,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迅速引起了众多建筑企业的关注。招标过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对投标企业的报价、资质及业绩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施工单位,确保资金高效利用。

招标过程本应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为有实力的企业提供展示平台,然而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企图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投标结果。

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万安县男子刘某华便心怀不轨,计划通过串通投标在该项目中牟取暴利。刘某华深知,单凭自身公司的实力难以在众多投标企业中脱颖而出,于是伙同任某凡、孔某殊、黄某飞、胡某峰等人,组成了一个非法的串通投标团伙。

刘某华等人四处活动,前往南昌、九江等地,寻找并拉拢有资质的公司。他们通过联投或购买公司资质(俗称“开牌子”)的方式,将这些公司置于刘某华的控制之下。

经调查发现,刘某华、任某凡等人共组织了665家公司参与投标,企图通过庞大的投标数量增加中标概率。在投标过程中,刘某华等人相互串通,统一报价策略,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使其他合规企业丧失竞争机会。

2022年10月,刘某华、任某凡等人成功中标17个标段,并在中标后迅速将项目转卖获利。经查明,刘某华、任某凡等人从中非法获利达726.67万元。

同年年底,刘某华、任某凡等人根据各参与公司的资质水平、投标数量等因素,计算了分红比重。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利益分配方案,并逐一分配了非法所得款项。

专案组揭开幕后真相

2023年2月12日,万安县公安局接到万安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及群众匿名举报,称万安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串通招标行为。

次日,万安县公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专案组,针对此线索展开深入调查。通过详尽审查招投标文件、银行交易记录,并对相关人员实施询问,专案组逐步揭露了这起串通投标案件的真相。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公安部门依法对刘某华等12名涉案人员实施抓捕。2023年3月20日,刘某华被成功抓获,随后其余11名被告人也相继归案或主动投案。

2024年10月9日,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刘某华等1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向万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

案件移送至万安县人民法院后,该院高度重视,组成了专业的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审理。

“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量大、资质门槛相对较低、施工周期不长、资金保障充足,是很多老板们眼中的“香饽饽”。一些不法商人通过购买其他公司资质或联合投标的方式来增加中标概率。”万安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肖代春介绍,中标后再层层分包转包,从中赚取利润。资金一层层克扣下来,用到农田施工建设上的就大打折扣。

串通投标行为不仅使中标方可能缺乏实际施工能力,增加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隐患,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剥夺了其他合法企业的发展机会,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2人因串通投标获刑

经过周密审理与细致研判,法院最终认定,刘某华等12名被告人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严重损害了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节恶劣,均构成串通投标罪。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其各自所具有的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1月8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串通投标罪判处刘某华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并处5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已退缴的违法所得726.6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月10日,肖代春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当前正值乡村振兴关键期,必须持续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以法治手段筑牢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防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文/肖泉军 龚艳梅 魏雨欣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