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群众获奖励23000元
来源: 新余市应急管理局 | 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2024年7月18日,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一匿名群众举报称,渝水区城北办岭泉村委湾里村的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经营乙炔气体,建议相关单位严查。
接报后,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实地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属实,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立即停止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文书。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9690元。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投诉工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余市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主要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等方面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民奖励23000元,一举创下全市安全生产匿名举报重奖先河。(李新强 刘敏军)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