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设“投资局”专坑老同学

伪装商界精英诈骗11人320余万元 被判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漫画/刘晨阳

朋友圈里,她是开豪车、住豪宅、创办公司的“成功人士”;在同学面前,她是慷慨解囊,带着大家共同“挣钱”的贵人。直到东窗事发,这位“商界精英”的“面具”被撕下后,暴露出的是欺诈的陷阱。

今年年初,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揭开了张某(女)精心构建的投资陷阱,帮助10余名被害人及时止损。11月16日,记者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同学投资后负债累累

“90后”小舟(化名)和张某是初中同学,初中毕业后,两人就没有了联系。2022年4月,张某主动找到许久未见的小舟,声称要请他吃饭,并展现出很大方的样子,主动提及她开了公司,赚了很多钱,买了好几套房等。

听闻老同学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这让小舟非常羡慕。

随后,张某总是频繁地请小舟消费,常常透露自己投资赚了很多钱,表示可以带着小舟一起赚钱,并承诺不会影响小舟现在的工作,每个月还能给小舟几千元的分红。听到利润如此丰厚,于是小舟投了第一笔投资款4.7万元。

“第一次投资后,我本来对她还有所怀疑,想把钱从她那边拿回来。”小舟懊悔地说,“但张某总是表现得很大方,而且还带了她所谓的导师来见我,帮她证明。我看她比较有诚意,就相信她了。”

之后,张某编造了新项目投资、帮忙打点关系、公司资金链断裂等理由,诱骗小舟陆续从各平台贷款、抵押汽车、抵押房产,套出近100万元进行投资。1年之内,小舟先后被张某骗了7次,最终负债累累。

不出1分钱便可得到股份

1991年出生的张某在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因生活拮据,她便想着通过成立空壳公司,提高信用卡额度。

有了信用卡额度的支撑,她生活奢侈。2020年上半年,张某又动起了歪脑筋,开始以购买其公司股权能获得高额分红为由,诱骗同学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我在朋友圈展现出的生活特别好,同学们都认为我混得不错。所以,我和同学们说起投资的事,很容易得到他们的信任。我跟很多同学说,可以通过办理信用卡或贷款来投资,利息我都会帮他们搞定,这让没有资金的人也能参与投资。相当于他们不用出1分钱便可以得到股份,以后还会有分红。”张某在供述中说,和小舟一样,其他同学在权衡之后,很多都同意以他们个人的名义,办信用卡或者商业贷款,来投资张某的公司。

大笔资金的涌入,让张某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2020年10月开始,张某又以虚拟矿机项目投资能获高回报为由,继续向身边的同学进行推荐。张某将骗取到的投资款用于维持个人消费以及偿还各种利息等。

11人被骗320余万元

2020年至2022年,张某凭借老同学的身份和“商界精英”的人设,以高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取11名同学共320余万元的投资款,并且仍打算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案发后,张某拒不认罪,辩解其所得款项已用于投资经营。”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

为了能让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也为了给所有被害人交代。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进一步查清了赃款的去向,并且查清了张某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补充完善了相关证人证言,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今年年初,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张某因犯诈骗罪被贵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后张某提起上诉,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邓璐琦 全媒体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