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既是生态底色也是致富成色

宜春市林业局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宜春,是江西省西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作为森林资源大市,全市林地面积1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7.16%。近年来,为实现生态美、林区兴、百姓富、治理优的目标,宜春市林业局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强化林权管理服务、林权收储流转和林业产业发展等方式,不断畅通“两山”转化路径,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更大的贡献。

  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美丽生态底色,而且维系林区群众致富成色。“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争取出亮点、出成效。”近年来,宜春市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为全市深化改革年度重点任务,多次派人带队赴贵州、四川等地考察调研,在资源培育、产业集聚、品牌建设等方面发力,以深化改革促进林业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为了达到预期改革目标,宜春市林业局调整并细化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设置了综合办公室(项目督导组)、林地要素保障组、林业产业发展组、及国有林场改革组4个工作组,由4名党组成员分别领衔,将工作目标细化,层层压实责任。

  针对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情况,在《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宜春市林业局拟定了17条改革落实举措,提升改革操作性,并充分发挥试点县的引领作用,为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比如在破解林权碎片化方面,该局进一步探索林权收储担保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林银协同、市场运作”的原则,将碎片化林权收储形成权属清晰、规模化经营的优质林权资产。

  同时,该局坚持统筹联动,抓好考核问效,将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研究建立客观反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问责问效,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建立林权登记协同机制

  “林权改革真是做到了我们心坎里,现在山林有了证,我们心里更踏实。”2024年9月5日,铜鼓县港口乡水坪村的村民手握林权证,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该县林业局成功解决了一起山林纠纷并确权发证。

  8月14日,港口乡水坪村村民来到铜鼓县林业局,反映他们的山林尚未发证的情况,急切寻求解决办法。经了解,2004年林权制度改革时,由于勾图错误及山林重叠原因,港口乡水坪村的几块山林未能确权发证,至今已有20余年,村民们迫切希望自己的林地早日确权。

  8月19日,铜鼓县林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一同上山实地勘查,发现此块地共计8块山林,涉及面积540余亩。经现场调解、山主互相指界、实地勘界、现场勾图以及反复比对林改林图等一系列操作,村小组负责人、村民们现场签字确认各自的林地界线并完成手续登记。至此,这起长达20年的山林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林权得以落实。

  这是一起疏通林权确权登记堵点问题的典型事例,也充分体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重道远。“当前,宜春部分县(市、区)还存在林权登记错误、登记资料不全、联户发证等问题,如何从制度建设上厘清各方责权利、严格保护农民权益、有序流转林权、加强监督管理,都是深化集体林改亟须解决的问题。”据宜春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局以数据整合为切入点,全面梳理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摸清各县(市、区)林权证发放实际情况,实实在在摸清林改底数,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不仅如此,该局还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法,组织开展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计划到2025年底试点县铜鼓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完成率达98%以上,其他各县(市、区)完成率达85%以上。此外,该局加快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林权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林权登记协同便民利民机制。(熊夏薇 游菊婷 林子然)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罗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