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向下扎根才能向上生长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江莹拼搏进取获殊荣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从细节处练就‘法眼金睛’,守好检察监督履职的‘进出口’。”作为一名案管人,江莹在检察实践中历练成长,凭着“宝剑锋从磨砺出”的拼劲赢得同事交口称赞。

从初出茅庐到案管业务领域,她以初心致匠心,以匠心守初心,渐行渐笃,凭借优异的成绩,她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成员、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近日,省委组织部公布了2024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学习宣传人选名单,江莹入选“群众身边好党员”。

江莹在分享心得体会(图/受访单位提供)

人物简介

江莹,女,汉族,1994年11月出生,共产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能手”称号,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成员,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门外汉到业务小能手

9月12日,窗外蒙蒙细雨,江莹从上饶市某医院驱车200多公里赶回检察院。

“手上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住院了,刚向他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了解下相关案情。”江莹说。

“你不是在案件管理部门工作吗?”“是的,但在承担本职工作之余还办理刑事案件。”江莹向记者解释,案管工作的核心是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分析的基础是业务数据,只有数据准确,基于数据进行的分析研判才有价值,提供的参谋意见才有意义。“所以大家眼中的‘案管人’总是在远离公诉席、聚光灯的岗位,伏案笔耕,润物无声。”

江莹对“法治梦”的追求,始于大学期间,因为喜欢看律政剧,最终选择了法学专业。

2017年,江莹考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定岗第一站便是案件管理中心,这一“站”就是七年。作为一个窗口对外、闸门对内,外接人民群众和其他政法机关、内连各个检察业务的部门,是名副其实的检察业务中枢。

“这个案卡怎么填?”“这个流程怎么走?”“这个文书怎么流转?”起初,每次接到这类电话江莹都竭尽全力去解决,并记录在册,“业务不熟就加强学习,操作系统不懂就挨个摸索,白天没时间就晚上学,一天学不会就天天学,直至学懂弄通为止。”就这样,她从门外汉转变为业务小能手。

为提升案卡填录准确性,江莹梳理汇总案卡填录易错点、混淆点,提醒帮助办案人员准确、高效填录案卡,以每日送案审核、每月报表核查、不定期系统巡查等方式,有效提升了业务数据准确率。同时,江莹每月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分析对比,让业务工作情况一目了然,为各业务部门工作开展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作用。

在律师、群众面前,江莹是案件信息的传递员,负责将卷宗导出来、案件信息晒出去,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助力实现辩护律师从“只需要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文/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在案件面前,江莹是严格的“质检员”,协助检察官共办理了流程监控案件500余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00余件,帮助检察官发现各类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数千个。

“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

为了更好地促进法律政策与检察实践相结合,江莹自我加压,主动请缨到刑检部门协助检察官办案,通过跨岗锻炼,并结合办案思考。

在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在撰写一篇篇审查报告、起诉书的文字间,“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她深刻体会到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影响着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关乎着背后一个个家庭的命运。

严某是她协助办理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之一,也是一起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中的实际财产损失人。

2018年年底,严某在某村看中了一片湿地松林,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程某签订了燕村湿地松林采脂权租赁协议。

之后,严某两次带领工人准备进行松林采脂作业,都被部分村民阻拦。

屡次受阻后,严某萌生了退意,找到程某要求退还意向金,但程某因资金链断裂尚欠22万元无法归还,于是严某到侦查机关报案。

2020年12月2日,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6个月。

为了追回财产损失,严某持续重复信访。

该院成立了化解信访专案组,找到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村集体负责人了解情况,对程某经手的账目进行了清算,查明22万元实际用于燕村集体建设,燕村村干部、村民代表认可清算结果,但是村集体资金短缺,无力偿还。

2021年11月5日,她们将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召开,程某家属、村民代表到场旁听。这笔22万元的损失,终于迎来了转机。

检察机关建议燕村将涉案的湿地松林另行出租筹措资金,帮助规划林地经营权、盘活林地资源,有效推动林地出租。

2023年6月,江莹再次来到燕村进行回访,湿地松林已经有了稳定效益,燕村也筹齐了22万元归还给严某,困扰严某4年来的揪心事、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

“案结事了人和”是办案的最终目标。在办理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刑事案件中,她发现虽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但因双方矛盾较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她跟随承办检察官到涉案双方家中,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并进行释法说理,缓和针锋相对的紧张关系,为双方当事人搭起沟通的桥梁,倾听他们的声音,消除他们的偏见。最终,经过多次调解,犯罪嫌疑人真诚道歉、认罪悔罪,积极支付经济赔偿,被害人也接受赔偿表示谅解。

多年实践工作之外,江莹的检察理论也结出丰硕成果。她撰写的《陈某某刑事申诉案》入选江西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讲述的《那个人、那片松林、那笔22万元的资金》获江西省检察机关十佳办案故事;4篇信息入选江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把竞赛当作历练好机会

从办理刑事案件到办理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从检察官助理到独立办案的员额检察官。随着历练的增多,江莹褪去了懵懂与青涩,变得更加自信和成熟,并开始不断挑战自我。

2019年,鄱阳县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时刻,她每个星期都骑着电动自行车穿梭于各个村落,为结对贫困户解读扶贫政策、解决实际困难。有一次,她得知一户贫困户做手术无法报销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实时跟进,单位、扶贫办、贫困户家中来回跑,终于补齐相关材料与手续,解了贫困户的燃眉之急。

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作为一名检察新兵,江莹始终坚持踔厉奋发,把参加竞赛当作自我提升、历练的好机会。

2022年8月,她受省人民检察院选派参加最高检案管办举办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竞赛。前期备赛过程中,江莹整理收集了100余份优质的业务分析报告,主动放弃周末和假期,白加黑训练。

竞赛中,她凭借扎实的统计功底和严谨的业务分析以第4名的成绩荣获“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实战演练标兵型人才”,之后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成员。

2023年11月,她参加江西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业务标兵”称号。

“案管业务竞赛,考的并不仅仅是案管,而是涉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学习其他条线的业务知识,更好地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一体履职。”谈及竞赛感受,江莹如是说。

为了筹备全国比赛,日常工作期间,她利用午休和晚上时间学习。在今年3月份开始的集训中,更是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备赛之中。

制订学习计划,全面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梳理短板进行重点强化,两个半月时间里,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的支持下,江莹与另外两名参赛选手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5月,她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能手”。“只有向下扎根,才能向上生长”,赛后,江莹表示。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