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法院实施“育红工程”参与社会治理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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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航 静待花开
阜新法院实施“育红工程”参与社会治理
在校园里,时常看到他们开展普法活动的忙碌身影;在课堂上,总能听到他们宣讲法律知识的声音……法槌在手担正义,俯身普法为民安。他们就是阜新法院的法官们。
9月25日,全国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辽宁行采访团走进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新中院),聆听“育红工程”背后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故事。
今年以来,阜新法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按照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思路开展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暨实施“育红工程”专项工作。全市法院向各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163名,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56次,普法覆盖学校134所、覆盖学生97819人,“育红工程”成效初显。

采访团走进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定准校园普法出发点
一张张珍贵的历史照片,一段段激动人心的视频片段,伴随着法官声情并茂的讲解,让同学们了解到党的光辉历程。这是6月26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在县实验小学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月”宣传活动的场景。
彰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谢成邦告诉记者,法院通过持续实施“育红工程”,与教育部门一道,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夯实法治教育根基,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安法治环境、良好教育环境,让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求在青少年学生心目中生根发芽,让法治之光照耀青少年成长之路。
“普法教育要向‘问题孩子’‘问题家庭’延伸,对家长普法教育比对学生普法教育更为重要。”在阜新中院召开的校园普法研讨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王秀英提出建议。
通过召开2次校园普法研讨会议、1次与市教育局联席会议、2次家长座谈会议,阜新中院共汇总梳理出将校园普法工作持续推向纵深、定期定时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建立“教育+法院”协调联动机制、对“问题家长”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4大类24个问题。
构建校园普法着力点
如何构建校园普法着力点?
为解决这一问题,阜新法院同阜新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积极联动,以“提出建议+实施意见”新模式,强化“育红工程”顶层设计,向市教育局发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建议》,并牵头制定了《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上述实施意见涵盖建立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启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设立校园矛盾调解中心,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做实巡回法庭、少年法庭服务模式等19项内容。计划在两年内实现阜新域内校园普法“两个全覆盖”(小初高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学生接受普法教育全覆盖)工作目标;落实校园普法“两堂必修课”(“开学第一课”和“离校最后一课”)。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目标明确。”3月20日,两位学校领导带着锦旗来到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法院,对法官前几次的普法赞不绝口。
原来,春季开学第一天,太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杜爽便来到太平区实验小学,结合自身办案经历,通过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为全体师生讲授了如何抵制校园欺凌、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治课。还为学生们讲解了法袍、法槌的含义,让学生们穿法袍、敲法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法院的法治课堂不仅激发了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热情,更点燃了同学们在校园求知的奋进火花。”校长刘伟说。
此次活动仅仅是太平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缩影。如今,太平区人民法院普法宣讲团已经成为学校师生与法院沟通交流的平台、法律咨询的平台和培蕾护苗的平台。
把握校园普法落脚点
为切实让基层人民法庭担负起本辖区中小学校的普法任务,确保普法教育向农村中小学延伸,不留盲区,阜新各法院不断丰富完善校园普法方式方法,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引导学生接受普法教育。
阜新中院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制作的两部微电影《新生》《岔路》,展现了法院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被告人保护的格局;彰武县人民法院成立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采取“学生想听什么就讲什么”的“订单式”授课方式巡回授课;其他法院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效果。
“现在开庭!”5月27日,随着“审判长”青涩而坚定的声音响起,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中小学生社会综合实践基地开庭。法庭上,“审判长”严肃认真,“公诉人”条理清晰,“被告人”真心悔过,赢得台下掌声不断。当天,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参与模拟法庭的同学们完美还原了案件庭审过程。
整个过程中,法官们全程指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面。阜新法院通过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能、做实“两个法庭”服务模式、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辟校园解纷绿色通道和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方法帮助教育系统构建更加完整的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实效,让校园矛盾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讼。全市多名法官依托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功化解多起校园矛盾纠纷,使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信任与支持。
今年6月,在校生王某等6人因琐事与张某某发生矛盾,并辱骂、殴打张某某,该行为不仅使张某某受伤住院治疗7天,还给其精神上造成很大伤害。张某某家长得知具体情况后立刻报了警,并到法院要求6名被告家长进行民事赔偿。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于娟娟经了解得知,该案中原、被告均为未成年人,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便立刻找来双方核实具体情况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地释法明理和多次调解,6名被告均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并向原告进行了赔礼道歉,同时表示以后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6名被告家长也同意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原告也撤回了诉讼,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阜新法院将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推向纵深,努力擦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底色,精心培育“育红工程”司法品牌,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司法力量。(全媒体记者陈佳)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