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远程开庭调解离婚案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围绕“家”的纠纷,却是人民法庭办理案件中的“常客”。近日,玉山县人民法院王宅法庭(以下简称王宅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让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回正轨。
“法官,我儿子和儿媳妇关系是好的,他们现在这个样子(打官司),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法官请你给他们多做做思想工作……”头发花白的李老太和法官诉说着自己儿子和儿媳的过往,希望法官能帮助她挽回两个孩子的婚姻和家庭。
2010年,李老太的儿子李某经人介绍与田某相识相恋,并在两年后喜结连理。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小孩,生活可谓幸福美满。然而就在今年,李某以感情不和为由,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和田某离婚。
王宅法庭法官收到案卷材料后,发现起诉书事实理由部分,起诉人李某仅提到双方感情不和,并未有具象化的描述,故认为双方的感情问题存在挽回的可能,遂安排了首次调解。
首次调解中,李某并未前来,令人意外的是李老太陪着儿媳一起来到法庭。见到法官后,激动的李老太拉住了法官的手:“法官,这两个孩子是相爱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儿媳妇这些年和我生活在一起,把家照顾得井井有条,我不希望他们离婚呀。”李老太极力挽救孩子的婚姻。
为积极化解纠纷,法官秉持家事纠纷“一案一方”的调解原则,先通过与李老太及其儿媳沟通,了解更多矛盾背后的情况:原来,原、被告夫妻感情较好,即使结婚10余年仍会在节日里互表爱意。但近些年,因工作生活需要,双方聚少离多,沟通日渐减少,矛盾也越积越多。
随后,法官与原告取得联系,了解其真实想法,原告也认可了被告关于婚姻问题的说法。
找到症结后,法官随即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开启了新一轮调解。调解中,法官以双方情感矛盾症结为突破点,以婚姻生活对子女的影响为出发点,以家庭建设为落脚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原告明白了婚姻生活中更多的是平淡与责任。最终,原告表示愿意撤回起诉,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让家庭重归圆满。见到两个孩子破镜重圆,李老太的脸上也洋溢起欣慰的笑容。(严情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
审签:毛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