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海关查获“走私”相机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记者8月27日从南昌海关获悉,8月21日,南昌海关所属南昌昌北机场海关查获一起旅行团导游违规携带超自用数量相机进境案件,案值逾10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21日,南昌昌北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在对一架来自泰国曼谷的LS938航班进境旅客实施监管过程中,通过CT机发现连续多名旅客携带行李内装有大量相机,存在违规携带超自用数量物品进境的嫌疑。现场工作人员随即从无申报通道对该批旅客进行拦截,当场开箱查验,在该批旅客随身行李中共查获佳能、尼康、索尼等品牌相机30台,镜头9个。 

经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并核实,该批旅客为同一旅行团成员,相机和镜头由其导游委托分散携带入境,以逃避海关监管。导游自述该批相机受人委托携带入境,并从中收取一定“跑路费”,自认为被海关工作人员发现仅需正常补缴相应税款即可放行。南昌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名导游故意逃避海关监管已构成走私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昌海关提醒:根据海关法等相关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