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善治护航赣鄱青绿
我省打好生态立法与监督“组合拳”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近年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加快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注入人大力量。
图/受访单位提供
立法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5月,赣闽两省分别表决通过《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这是全国首例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省际协同立法,两省将携手共护武夷山国家公园这片碧水丹山。
守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一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立法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立法理念,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
2020年1月1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的制度保障。
此后,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候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和《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
今年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
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
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但要有法有规,还需要执法监督手段不断跟进。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方式持续发力。针对扬尘污染防治问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出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省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特别是全域抓好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方面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效。
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今年,《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将提请审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为重点调研项目。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等。
在绿水青山间书写法治答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就是直观的“成绩单”。根据报告,2023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位居全国第2位,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3年全国优秀。空气优良天数比率96.5%,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均居中部六省第1位,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7%、再创历史新高,“万羽翔集”“江豚嬉水”“呦呦鹿鸣”成为生态江西的靓丽名片。(全媒体记者万菁)
编辑:熊玮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