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卖“上头电子烟”获刑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日前,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网格员旁听。
2023年11月17日,被告人曾某在被告人韩某的介绍下,售卖2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俗称“上头电子烟”)。
庭审中,2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和韩某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刘万春 胡敏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