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卖“上头电子烟”获刑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日前,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网格员旁听。

2023年11月17日,被告人曾某在被告人韩某的介绍下,售卖2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俗称“上头电子烟”)。

庭审中,2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和韩某有期徒刑9个月和8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刘万春 胡敏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