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我省多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普法沙龙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正面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防非”氛围,6月14日晚,我省开展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期间,我省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普法沙龙直播活动,邀请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讲团成员、公安民警和“处非”干部结合典型案例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释法解惑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无论如何伪装,都离不开四步:第一步‘画饼’,第二步造势,第三步吸金,第四步跑路。”在直播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雪林分享道。

  朱雪林介绍,首先,不法分子会编一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把投资者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机不可失”的错觉;其次,通过召开发布会、组织集体旅游、展示证书等形式把声势做大;再次,不法分子通过返点、分红、积分返利等方式给投资者尝点“甜头”;最后,不法分子跑路,或者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投资者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还有一种针对老年群体的犯罪手法,不法分子专门盯着独居老人,天天对他们嘘寒问暖,比老人的子女都上心。有些老人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想自己攒钱养老,把积蓄都投了进去。”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胡波介绍。

  那么,法律如何界定非法集资行为?对此,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杨秋林表示,对于非法集资人而言,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能不涉及诈骗手段,更多的是未经依法许可向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此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协助人设立了行政处罚。“企业须依法合规融资,避免将正常融资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

  靶向宣传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我省各地通过集中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6月15日,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南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及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员会、新建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在南昌市新建区心怡广场举办2024年江西省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让群众了解非法集资常见手法和危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接下来,我省将聚焦养老、民间投融资中介、理财、股权众筹、涉农、市场零售、文旅、预付消费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关注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数字藏品等非法集资噱头,以及通过社交媒体软件、短视频平台和App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要求,针对老年人、学生等群体开展靶向宣传,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同时,充分发动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扎实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进景区,扩大宣传覆盖面。(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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