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院优先安装防空警报
江西发布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日前,我省发布《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下称《管理规范》),对防空警报的地址选择与布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实施细节作出具体规定。记者5月27日获悉,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同时督促警报设施设置点所在单位负责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对选址布局作出规定
据了解,2022年10月出台《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对防空警报管理进行规定,但是对于警报地址选择、维护等实施细节未作规定,不利于全省统一管理。为此,我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制定《管理规范》,并于今年5月1日实施。
《管理规范》规定了防空警报设施的基本要求、地址选择与布局、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在建设基本要求方面,《管理规范》明确建设组织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防动员主管单位部门,同时公安机关等其他单位有配合开展工作的义务。
在地址选择与布局方面,《管理规范》依据《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不宜安装防空警报设施的情形等实际操作注意事项进行了界定。如,对音响传播有阻挡的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危化品的区域;强振动源和强噪音源的区域;强电磁场干扰的区域;防雷击设施不完善的建筑物;其他有不利影响的区域等,不宜安装防空警报设施。同时,安装防空警报设施时,应选择较高建筑和制高点,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设置在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等公共建筑和民用通信塔(站)上。此外,《管理规范》还对防空警报专用房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设施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应落实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责任,确保防空警报设施能够随时正常鸣响。《管理规范》明确,国防动员主管部门应建立各类防空警报设施登记。登记的内容不允许篡改,如有变更应及时使用登记表进行记录;防空警报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维修单位还应落实警报维护管理制度,设立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员,按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另外,《管理规范》还对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类别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防空警报设施管理人员应进行操作维护专业性培训。
日前,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全省有关负责单位扎实推进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优化防空警报设施空间布局,补齐警报设施数量短板,确保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标。
(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芳
审签:钟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