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调解 挽救一段婚姻

抚州市东乡区将法律服务前置引入“协议离婚”全过程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调解现场(图/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4月初,在抚州市东乡区政务中心婚姻调解室,东乡公证处的调解员运用换位思考法、亲情融化法和甜蜜爱情回忆法,成功化解了一对年轻夫妻离婚危机。

近年来,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顺应群众服务需求,落实民法典有关设置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精神,将调解、公证、法援等法律服务前置引入“协议离婚”全过程,对于没有调解成功的夫妻,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由公证员对其离婚协议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保障离婚夫妻各方利益

婚姻调解为纠纷降温

4月2日,在抚州市东乡区政务中心的婚姻调解室,公证处的调解员运用换位思考法、亲情融化法和甜蜜爱情回忆法,成功化解了一对年轻夫妻离婚危机。

“结婚七年生了三女一男,每天带娃非常辛苦,丈夫收入有限,日子过得越来越难,但我的辛苦和痛楚丈夫看不到,这种日子我已经忍受不了,想要离婚。”女方一坐下就两眼通红,泪如雨下,开始数落起丈夫的种种不是。

听完她的诉苦,调解员耐心地了解了他们夫妇的情感经历和家庭现状,开始对女方进行了劝解,“已经生了这么多小孩,更要勇敢面对,你们还年轻,只要夫妻齐心协力,互勉互励,幸福一定会来敲门。”在交谈中,男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表示以后要为女方多分担些家务,多关心和体贴妻子,妻子表示谅解,最终两人和好如初。

2020年5月底,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婚姻登记窗口旁设立了温馨、浪漫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民政婚姻登记处积极相互配合,每天轮流安排一名处理婚姻家事纠纷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免费为那些一时冲动下前来申请离婚的夫妻,用“回忆感情”“子女亲情连接”“赔礼道歉”等调解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他们开启情感辅导、心理疏导,为他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及时降温,让他们彼此感动、宽容、再次给对方一次机会。

今年1月1日至4月18日,公证共参与婚姻调解296对,成功调解和好37对夫妻,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一次成功的调解,可以挽救一段婚姻,对于没有调解成功的夫妻,我们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由公证员对其离婚协议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保障离婚夫妻各方利益,维护了离婚协议内容真实性、合法性,防止在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约定不明,再次产生纠纷引入诉讼。”抚州市东乡公证处主任周葆华介绍。

3月28日,一对夫妻走进东乡区政务中心的婚姻调解室。据介绍,他们是一对再婚的夫妻,婚前,男方按揭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婚后,双方生下一名男孩,但是双方感情不和,时常吵架,最终感情破裂,决定离婚。

在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无奈双方仍然决定离婚。“虽然离婚并不复杂,但是婚前男方按揭购买的不动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却在两个家庭间引发了矛盾。”周葆华告诉记者,房子为男方婚前出资购买,男方认为应该归其所有,担心离婚后女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女方虽然保证会配合过户,但是由于经常争吵,双方失去了信任。

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后,公证员建议两人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即对以分割财产支付补偿款为内容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随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员按照双方意愿为其拟定了离婚协议书,再次确认双方提交的材料无误后,公证员为两人办理了离婚协议书公证。

今年1月1日至4月18日,东乡公证处为103对离婚对象代书了离婚协议书,为14对离婚对象办理了离婚公证,充分发挥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周葆华告诉记者,对于有残疾、经济生活困难的夫妻,在协议离婚公证时还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减免一切费用。

(王政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芳

审定: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