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偷税漏税?

新法治报携手南昌市西湖区多部门开展税法宣传进企业活动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公益律师授课

4月18日,由新法治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79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西湖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护航企业促发展”税法宣传进企业活动。此次活动由西湖区普法办、西湖区司法局、西湖区税务局、西湖区工商联共同举办。

活动中,江西沃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锋围绕数字经济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度解析,并结合具体案例开展税务风险提示。2个小时的精准普法,互动不断,获得在场人员一致好评。

2个小时互动不断

4月18日下午,在南昌市西湖区“梦想小街”产业园6楼会议室,来自20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带着笔记本,认真地听公益律师授课。2个小时的课程干货满满,互动不断。

江西沃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锋围绕数字经济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度解析,结合具体案例开展税务风险提示,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税收问题答疑解惑,从法律角度对企业涉法风险点提出专业建议。公益律师以案说法,获得在场人员一致好评。 

“公益律师讲的都是企业依法纳税问题,结合了具体案例,浅显易懂、实用性强。”听完律师授课,江西新君途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受益颇多。

今年4月份是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南昌市西湖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提供更精准的税费服务,该局组建业务团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面对面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政策享受等情况,并根据企业情况,提供个性化政策辅导,解决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梦想小街”产业园相关负责人介绍,“梦想小街”产业园以数字生活、数字金融、数字医疗、数字教育四个细分领域为主攻赛道,着力打造数字经济综合服务总部基地、数字经济省级平台总部基地、电商直播基地、南昌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因此,当天来听课的主要是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的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包括直播、文化传媒、信息咨询等行业20家公司。

“按需普法,通过送法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旨在加大涉数字经济的法治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精准普法提升了园区数字经济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一步,西湖区将持续关注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用实际行动助力企业规范、稳定发展。

主播偷逃税款被重罚

2019年至2020年间,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浙江省税务部门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主播薇娅逃税被罚的新闻相信大家都知道。那么,大家知道主播逃税都通过哪些手段吗?哪些方式看似合理实则是偷税行为呢?”程锋介绍,通过税务部门的通报,2019年至2020年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黄薇被处罚款如此大的金额,为什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程锋解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黄薇系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且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所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程锋称。

明星主播因偷税漏税逃税“翻车”时有发生,梳理过往明星主播偷逃税的方法可以发现,主要是阴阳合同、拆分合同和转换收入性质等。程锋介绍,黄薇通过虚构一些并不存在的业务,来实现把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黄薇甚至还成立多家公司把收入进行多次拆分,从而在虚假申报基础上进一步获取税收减免优惠,构成了严重的偷漏税行为。

“关于偷税漏税和合理避税,不少人都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程锋进一步解释,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前进行规划以期达到综合税收负担最小化;而偷税漏税则是侵略性强,无视法律,故意实施的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利益等因素,很多时候会出现明明是可以事前合理筹划避税,到最后变成了铤而走险偷逃税。

“不管是税务筹划还是合理避税,都要从规范合同做起,要反映真实的业务经营轨迹,以正确的方式缴税,争取做到每一步都有相关文件支撑,踏踏实实遵从税务相关合规要求去做。”程锋总结道。

以案释法警醒纳税人

活动中,程锋还分享了多起涉税犯罪案件,以案释法。

上海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利用多项税费优惠政策虚开发票案件。经查,犯罪团伙控制多家空壳企业,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673份,涉及税额2378.27万元。

吉林省税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办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销售合同、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辽源市税务部门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548.79万元。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金550万元;孟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50万元。

在一次行动中,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数家农村合作社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开具了数百万元的大额增值税发票,与其经营规模不符,涉嫌严重的税务犯罪。随后,经侦总队牵头青浦公安分局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通过注册多家农村合作社,利用农村合作社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几乎零成本地进行虚开,并向外收取6%至7.5%的开票费用。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虚开了超过900份增值税发票,案涉金额达8000余万元,导致国家税款损失超过900万元。

程锋解释,当前,为了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以及农产品等特定行业的增值税免征等。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政策的漏洞,进行虚开犯罪活动。

“税收优惠政策监管愈加严格,对职业化、团伙式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这一严厉态势提醒广大纳税人,应合法合规获取发票,切勿相信虚假广告,避免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程锋如是说。

税收小知识

1.哪些人需缴纳个税?

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离退休人员奖金补贴和返聘工资如何计税?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临时工工资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文/图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芳

审定: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