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已培育超百个省级产业集群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4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工信厅召开《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管理办法》从发展重点、主体责任以及与现有省级产业集群衔接等方面进行阐述。该《管理办法》将于4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当前江西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正处在厚积薄发、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新时代背景下,将高位推进“1269”行动计划,建设12条重点产业链、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通过抓重点产业链实现集群化发展,推动我省工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管理办法》突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重点。聚焦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制造水平,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和合作创新网络,持续推动先进技术在集群中转移转化,提升集群先进制造能力。

同时,突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主体责任。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制定实施建设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发挥牵头作用,促进优势资源向集群汇聚,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效推进。

记者获悉,我省从2004年开始部署省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截至2023年,累计培育136个省级(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约3.5万亿元,占全省开发区营收比重9成以上,成为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坚实基础。因此,《管理办法》明确,先进制造业集群必须依托现有省级产业集群开展申报,旨在推进现有省级集群提能升级,为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江国稳 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戴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