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3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自4月1日起,我省阶段性降低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二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统一下调20%。

我省规定,2024年4月1日起,全省二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统一下调20%,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2%、0.56%、0.72%、0.88%、1.04%、1.28%、1.52%;一类行业不下调,维持0.2%不变。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调整为0.8%。建筑业等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维持不变。

据悉,一类行业主要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业、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等;二类行业主要包括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等。

据了解,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用人单位所在行业的基准费率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2023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按照《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的浮动标准,具体核定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不低于0.2%)。(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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