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低保边缘家庭或享水电气减免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3月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于近日起草了《关于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对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

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建议,即日起至3月30日,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x86253836@163.com;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1266号(邮政编码:330038)。

在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方面,《意见》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等六类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条件及认定程序。其中,明确规定刚性支出的标准包括“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家庭人均收入扣减医疗、教育等必需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两种情形。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标准的家庭,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生活困难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意见》还明确定义其他困难人员的对象范围,规定除确有困难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一年内申请社会救助未通过或两年内因家庭经济条件好转退出救助范围以及困难职工等”,也作为其他困难人员。

此外,《意见》从兜底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受灾人员救助、社保资助参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公益慈善救助、服务类救助以及其他救助等12个方面,明确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并将相关用水用电用气减免优惠、司法救助等政策措施覆盖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拓展其他救助帮扶。(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毛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