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是借款还是赠与

本报联合南昌市东湖区多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群众现场咨询

  普法迎新春,平安过新年。

  2月1日下午,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七里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内暖意浓浓,新法治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786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贤士湖管理处、区民宗局、区妇联、东湖公证处、贤士湖司法所开展“树文明新风 过幸福春节”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村民们一边看书法家写春联,一边咨询法律问题,法治理念伴随着一副副寓意吉祥的法治春联送进了千家万户。

  法治春联“法”味浓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营造新春法治氛围,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联合多部门为辖区群众送去新春祝福和法治大礼包。

  活动邀请了书法家现场书写法治春联,将法治元素融入笔墨,写下一副副恭贺新年、寓意吉祥的法治春联。“法治春风抚大地 精神财富满乾坤”“守法尊贵行致远 通情达理福绵长” “法治家国天下稳 德行社会世间安”等通俗易懂、法味浓厚的法治春联,深受现场群众喜爱。该活动不仅把新春祝福送进千家万户,也把法治理念送进群众心中。

  在现场,公益律师、“法律明白人”、公证人员等还为观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明白人”向村民发放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公开信、折页等普法宣传资料,并耐心地解读移风易俗的必要性和陈规陋习的危害性,号召村民树立正确婚恋观,坚决抵制高价彩礼,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

  一副春联就是一份年味,一个“福”字就是一份吉祥。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春联100余副,“福”字50余个,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

  安置房被侵占如何维权?

  “我的安置房被人侵占了该怎么办?”“我经营的是充电业务,如何避免法律风险?”活动现场,公益律师咨询台前围满了人群。江西止讼律师事务所两位公益律师曾鹏君、周琦,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财产、房屋公证、遗产继承等常见法律问题依然是咨询的热点。

  领完法治春联,李先生来到公益律师咨询台前。李先生说,他是东湖区某村的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竣工后,他通过街道选房大会取得安置房一套,并经区政府备案。正当李先生准备进行装修时,却遭到同村村民王某的阻挠。王某将李先生分得的安置房入户门私自拆除,装上其购买的新门,以阻止李先生的入户装修。“我是其中一户,王某通过上述同样的行为,陆续拆除10余户房屋入户门。”李先生称。

  对此,曾鹏君律师认为,本案中王某的多次损毁个人财产行为,如果财产损失达到2000元以上,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行为,如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曾鹏君律师建议,李先生确定财产损失金额后,可以选择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报案处理。

  另外,王某通过更换入户门致使李先生无法入户装修居住,已妨害李先生物权使用,李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排除妨碍、恢复房屋原状态。在取得民事判决后,如王某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出资购房是借款还是赠与?

  “恋爱期间购买的车辆属于谁?”黄女士告诉记者,在恋爱期间,她购买了一辆车,但当时她还没有取得驾照,便和男友商量由她支付购车款购买车辆,登记在男友名下,由男友使用,接送其上下班。一年后,黄女士和男友分手了,黄女士想把车辆过户回来,但男友却拒绝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交付是机动车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登记是其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在交付与登记发生冲突时,交付优先于登记。因此,在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购车合同,支付购车款并实际占有使用车辆的情况下,借名人对车辆应享有所有权。详细了解了黄女士的问题后,周琦律师建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案涉车辆及其配件归你所有,并请求判令你男友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起诉时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乘用车买卖合同、购车分期银行卡、银行交易流水、个人对账明细单、购车分期业务结算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父母又以借款名义起诉子女归还,能得到支持吗?熊女士就遇到了此类难题。她说:“我前夫的父亲曾给我前夫转了40多万元帮我们买房,房子登记在前夫和我名下。后来因为我前夫出轨,我们离婚了,离婚时约定房屋归我所有。我前公公以其出资系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我和前夫把那40多万元还回去,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

  “父母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原则上应以父母出资当时的明确意思表示为依据,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周琦律师认为,对于借贷关系的认定,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出资性质真伪不明时,应将出资系借贷这一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给主张借贷关系的父母一方。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购房为赠与的可能性通常高于借贷,多数父母出资购房为了解决或改善子女的住房问题,希望子女过得更加幸福,而不是有朝一日要回出资。若他无法证明案涉出资明确系借款,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他的诉求。

  现场出招防范经营风险

  姜先生是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运营商,在某小区安装了60多个充电桩。姜先生说:“有些居民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器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他们使用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时候有可能出现安全故障,甚至爆炸起火。针对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帮我们规避法律风险呢?”

  对此,周琦律师建议,姜先生可以和小区居民签署《充电桩合理使用承诺书》及《违规使用风险告知书》,向小区居民告知违规使用充电桩将会造成的风险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尽到运营商的告知义务。同时,姜先生还需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修工作,定时对充电桩的质量进行检测,保证充电桩本身质量合格,并保存好以上相关证据,以备诉讼需要。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后,姜先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我把一套新装修的房子出租,租期到了,我去收房时却发现房子的家具都发霉损坏了,完全没法使用。估计是房客忘记关窗户导致的,于是我就把租房押金冲抵损失扣下来了。但是,房客却把我起诉到法院,说家具在承租之前就是坏的,让我把押金退给他,我该怎么应诉呢?”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房客作为案涉房屋的承租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房屋的原状,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您可以提供证据,比如出租前后的家具照片对比、购买家具的发票等,证明家具损坏系房客的过错导致,且家具损坏给您造成的损失远远高于押金。”周琦律师称。 (文/图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签审:姚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