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检察第一检察部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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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公平正义 彰显检察温度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践行司法为民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岁月更迭,四季变换,自2019年组建至今,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下简称“第一检察部”)已经走过了5个年头。5年来,他们承担了刑法条文中483个罪名的80%以上的案件办理及指导工作。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等105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们不断前进的动力。这个拥有3名员额检察官、2名助理和3名书记员的集体,每天都有不同精彩的办案故事上演,但始终不变的是坚守公平正义的决心与司法为民的初心。

第一检察部讨论案情

除毒瘤

“今后我们可以安心做生意、过日子了。”群众的心声背后,是第一检察部与黑恶势力斗争的日夜。

这是一起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双挂牌督办的案件——“8·23”专案。

2022年3月的一天,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主犯施某被泰国警方抓获,亟须引渡回国,抚州市公安局需要立即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收到任务后,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珍奎第一时间作出部署,第一检察部两名同志立即赶到抚州市公安局紧急阅卷。但从证据来看,公安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并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

怎么办?时间紧任务重,第一检察部所有同志一致放弃周末休息,再次对所有案卷进行梳理,最终引导公安机关在3天之内将施某涉嫌的另外一起犯罪事实证据固定,顺利对其批准逮捕。

此后,办案组十余名成员先后赶往上饶,开启了长达半年的异地合署办公。

通过查阅数百本案卷,每晚与公安办案组同志召开碰头会,大家抽丝剥茧详细梳理出了上百条线索,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300余条书面引导侦查意见。

过程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在对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罪名认定时,办案人员们发生了争执,都不肯让步。对此,办案组临时党支部立即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帮助大家重拾信心。另一方面,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给予及时指导,让大家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精准分析、对团伙组织层级作出了细致甄别。

鏖战半年之久,查明全部事实后,“8·23”专案最终按照既定计划顺利移送审查起诉。该案第一批起诉判决的42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无一人提出上诉。

“你们将社会毒瘤拔掉了!今后我们可以安心做生意、过日子了。”事后,上饶市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办铁案

坚守公平正义,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这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

李某退休后,成为了犯罪团伙的高级参谋。表面上,他受聘于一家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实际上这家企业却在帮助犯罪团伙进行资产转移。

案件一审认定李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徇私枉法罪,不服判决的他进行了上诉,并要求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

李某对于法律条文十分熟悉,反侦察能力也极强。面对检察机关的审查,他一直表示自己只是个打工者,完全不存在主观故意。以至于该案在第一次开庭时,法官也认为证据不够充足,难定其罪。

该如何突破?巨大压力扑面而来。

此后,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决定改变策略!重新研判法律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从现有的证据中组织证据。

“当‘后悔’‘认罪服法’的字眼从上诉人口中说出时,‘正义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久久回荡在我们心中。”在二审开庭中,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们通过重新举证的方式对上诉人的无罪辩解理由一一进行了回应,最终击溃了李某的心理防线,成功对其进行了有罪指控。

解心结

在抚州,检察官每年办理的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不在少数。案件虽“小”,但不能小看。

“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要‘熨平’矛盾,解开心结。虽然比一诉了之耗时耗力得多,但却能真正消弭矛盾,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赢得人心。”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希告诉记者,2022年2月,在该院党组的统筹部署下,他们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办案指引,明确宽严相济的案件类型和范围,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办案指引从起草到正式出台前后历时3个多月,他们在崇仁、宜黄、南丰、临川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各县(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的意见。其间,省人民检察院也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提供了诸多有益建议。

最终,办案指引对10个常见罪名的捕诉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列举了不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和不诉案件情节轻微的具体情形。

“有了指引,我们办起案子来更踏实了。”指引出台半年后,全市的诉前羁押率从原来的倒数跃至前列,该市基层办案检察官也常常感叹。

不捕不诉不等于不处理。为防患于未然,他们还推动在全市范围内运用电子手环对采取非羁押措施人员进行监管,300套升级版电子手环及非羁押数字监管平台,改变了传统人盯人模式,实现了云在算、人在核、数字在监管的格局。截至目前,平台已对70余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数字监管,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事件。

目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又在全省率先试行构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并制定了“初步确定指标——已办案件验证——调整指标——在办案件再验证——再调整指标——试行——再调整并确定指标体系——实施”8个试行程序阶段。

“我们拟通过设置犯罪性质、罪后表现、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等相应的指标和分值,对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再犯罪可能性和妨碍诉讼可能性进行量化,确定其社会危险性程度进而决定是否对其采取羁押措施,最大程度确保检察机关逮捕案件质量。”杨希如是说。

“局内人”

“我们是公诉人,却又不只是公诉人。”办案中,第一检察部同志不仅要考虑追诉违法者,还要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

被告人孙某因家庭矛盾与其妻发生口角,争执中,孙某将妻子杀害。两人留下的3个子女无人照料,只得送往福利院。正处学龄期的他们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面临辍学。

于是,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向综合业务部门移交了司法救助线索,最终孙某家人得到了20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

得知孩子们今后生活无忧后,一开始还拒不配合的孙某顿时心生感激,当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想当事人所想,解当事人所急,我想,这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直接高效的路径。”杨希说,“如何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第一检察部一直在探索,绝非喊喊‘口号’。”

2021年,刘某甲与刘某乙两兄弟因在争议土地上建房发生矛盾,进而大打出手,导致刘某乙轻伤二级。

该案一审认定刘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刘某甲不服提出上诉。办案检察官阅卷后的第一考虑是,双方本是熟人,有和解的基础,能不能化干戈为玉帛?

之后,检察官与他们分别交流了多次,原来他们都有委屈。看着70多岁的刘某甲流着泪说不想老实本分了一辈子,最后却被当成坏人时,检察官才意识到,自己看似公平地在处理这个案件,但其实完全是个“局外人”。

将自己摆进去!检察官一边释法,一边讲述六尺巷的故事,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帮算了一笔人情、人生账。很快,在多方联动配合下,兄弟俩和解方案定了下来。案结、事了、人和写在了二人逐渐舒展的面庞上。

“我们满怀热忱将光和热传递出去,以脉脉温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一件特别有价值的事。”采访结束时,杨希笑着说。(文/图 何茶花 平新河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