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户在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分两期举办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人杨寿林作开班讲话。
全市160余名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本次培训。参训学员人员结构丰富,囊括村组干部、一般农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
此次培训会提出,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要做到“三个明确”“一个发挥”。一是明确意义,要充分认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有效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乡村法治建设示范、引导村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二是明确身份,学法用法示范户要有强烈的身份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线下培训、线上学习、法治实践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明确职责,要充分发挥广大示范户作为政策法规“宣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需求“信息员”、法治建设“施工员”的作用,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法治帮助。四是要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乡村法治建设的法律保障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培训会还邀请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张东红律师授课,结合示范户的实际需求,详细讲解了邻里矛盾、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见的热点问题及法律相关处理措施和矛盾纠纷化解办法,讲授与农业农村有关的重点内容、特色亮点以及实践应用。培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示范作用,标志该市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此外,主办方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进行了授牌,现场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签订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协议书》。(刘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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