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江西法制网 >> 专题 >> 江西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 普法

江西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入选全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案例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086

  一、背景情况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重要的引领和保障。相对于城市,农村法治基础、法治环境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处理矛盾问题的能力不强,法治对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江西省在率先打造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构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法律明白人”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送到农村千家万户,再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为乡村振兴积聚法治力量、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高位推动,不折不扣抓部署

  高标准制定方案。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认真汲取江西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所取得的成果,探索江西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措施,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并广泛充分征求意见,联合江西省司法厅制定印发《江西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责任分工以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标准和遴选程序。同时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点工程,纳入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

  全方位宣传发动。2021年10月1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召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解读“江西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精准化部署实施。召开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现场会,研究部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交流培育经验,组织与会人员现场观摩宜春市数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及成效展示,为全省各地示范户培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聚力统筹,健全机制抓落实

  横向协同有力有效。《江西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出台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与省普法办将“法律明白人网校”作为示范户网上学习平台,由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录入示范户,年度统计学习积分,并合力建设一支农村普法师资队伍;联合省妇联开展培育工作,组织发动妇女“法律明白人”家庭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争取全省每个行政村均有骨干妇女“法律明白人”家庭成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各级妇联在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评选示范活动时,优先推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家庭,发挥家庭这一“最小细胞”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联合团省委号召农村青年积极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把青年学到的知识与基层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纵向联动合力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配合,举办6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省级培训班,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妇女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共计600人参训,培训的课程以“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农民群众法律知识、拓宽农民群众法治思维。目前,全省各地共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500余场,已培育12000余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全省68%以上行政村。

  厚植优势,多措并举抓成效

  创新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在日常的培育工作中,将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组织编印江西省农民培育规划教材《农民轻松学法用法》6000余册,制作了有声读物,并在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推送。宜春市农业农村局还结合参训对象的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实效,编印《宜春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法律读本》。积极开设全省线上学法用法平台,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作用,在江西农业频道、江西普法网、江西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学法用法、以案说法、农业法律法规速递等多个板块,与省普法办共建“法律明白人网校”,形成了传统媒体、“互联网+”新平台、微信新媒体“三位一体”立体式学法平台,极大提升了学法的覆盖面、便捷度,有力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渗透力。

  创建“法治教育基地”服务举措。发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全省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立“结队子”机制70余个,服务示范户5000余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打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动员各地多形式、多途径创建基地,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和道德讲堂、农家书屋、法治驿站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已建设2506家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农民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引领和滋养熏陶作用,提升法治文化惠农服务能力。

  挖掘先进、树立典型。2021年12月2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宪法进农村”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活动,在启动仪式上公布了南昌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举办“农村法治大讲堂”,邀请示范户代表生动讲述学法用法故事,法律专家现场讲法,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现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来的“萍乡春锣带你学习民法典”节目吸引省领导、现场嘉宾和广大群众驻足观看、打卡,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现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代表雷婉与律师、志愿者热情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赠送法治宣传书籍,线下气氛火热,受到农民朋友的积极参与,与江西农村广播联合推出的线上普法节目更是吸引了百万群众关注。举办“情系三农·普法相伴”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微视频颁奖活动,评选出15个优秀微视频作品,15名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讲好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

  三、经验启示

  要始终坚持农村普法目标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提高农村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创新方式,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助力江西省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

  要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江西省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根据乡村自然环境、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定单普法、以案释法,让农民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通过示范户带动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始终坚持探索创新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全新工作,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坚持边实践边探索,注重创新推动农村普法工作的机制和方法。一方面建立与司法行政部门、妇联、团委、残联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领域法治宣传优势,唱响农村普法“好声音”;另一方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普法联动机制,通过“江西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组织93个宣讲团、1490多名农业农村干部和专家,深入1146个乡镇、7235个村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印发法规资料6.5万册,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彭苑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