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 努力打造规范化法治化生态治理样板

——新法治报专访靖安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金圣

来源:  江西法制网     |    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核心提示:

  白云深处,九岭仙境如蓬莱;潦水蜿蜒,田园牧歌秀江南,这便是山水美如画的靖安县。

  作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江西省首批“风景独好”旅游名县……靖安县党委政府和靖安人民尝到了生态甜头,“中国天然氧吧”“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等称号是最好的例证。

  勇担绿色使命 守护绿水青山。10月13日,靖安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金圣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守护好绿水青山是靖安最大的政治,靖安县公安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积极探索“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充分整合多部门执法力量,全面增强生态环境领域协作执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扛起政治责任 探索“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

  新法治报:靖安探索推动“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背景是什么,出于什么考虑?公安机关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胡金圣:靖安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江西首个国家生态县,守护好绿水青山是靖安最大的政治,也是靖安发展的最大优势。近年来,靖安县委、县政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从思路上破题。

  靖安县公安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建立“河湖警长制”“林长制”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首推“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机制,充分整合公安、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监等部门执法力量,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牵头、部门联动、权责清晰”的自然生态保护新体系。

  此外,“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强化协作配合,全面增强了生态环境领域协作执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公安机关在其中发挥牵头作用,不仅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更具有权威性,还有效发挥基层派出所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对生态警情进行先期处置,执法质效明显提升。

  破解涉生态领域案件执法难题 提高执法效率

  新法治报:靖安县“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破解了哪些难题?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金圣:综合执法中心运行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地解决了过去涉生态领域案件执法过程中的难题。

  一是有效解决了推诿扯皮不清的问题。比如,非法采矿案件基本都牵涉污染环境、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执法主体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综合执法中心成立后,由中心统一受理,将案件直接指令到具体部门办理,杜绝了推诿扯皮,提高了执法效率。二是有效解决了惩治力度不大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因惩治的手段和途径单一且强制力不够,难以在全社会形成“不敢违”的态势。而由公安民警和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对涉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先期处置,收集固定证据,严格依法处理,不仅对违法嫌疑人,更会对社会面产生强大震慑力。

  三是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部分涉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的执法队伍人员较少,综合执法中心成立后,抽调了各部门执法人员入驻中心,相当于组织了一支30人的队伍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四是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中心成立之前,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两法衔接”,但是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移送司法的力度不大,缺乏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客观上仍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中心成立之后,对收到的各类涉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信息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闭环管理,同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指导相关行政部门规范办案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统一证据标准,有效解决了案件移送不及时、证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全力推进“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走深走实走细

  新法治报:围绕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靖安公安将如何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胡金圣: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指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省委这一决策部署,不仅深化完善了路径,更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靖安公安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锚定更高标准,推出更多务实举措,聚力在优化工作机制、深化联动协作、依法严打违法犯罪、织密群防群治网络、加强涉生态普法宣传、提高资源整合利用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全力推进“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走深走实走细,力争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走前列。

  特写:

  多方联动执法 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靖安公安推行“生态警长” “生态卫士”执法改革工作走向“深水区”

  白云深处,靖安人家。

  走进靖安,珍稀湿地鸟类、古老孑遗植物,感受生物的多样性,金秋时节,远是葱郁青山,近是稻谷丰收,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画卷映入眼帘。

  “您已进入河道管控区,请注意安全,严禁非法捕捞……”10月13日,记者在靖安一河湖水域处听见岸边广播循环播放着关于保护河道的安全提示。

  在该河道处,一座大石桥连接着通行两端,河道两边,是由樟树为主组成的两道翡翠屏障,如银色绸缎般的流水在翡翠屏障中间蜿蜒绵亘。静若一幅山水画时,却又有突然跳跃出水面的大鱼,掉落瞬间,荡漾起层层圆形水波纹。

  这样一幅优美的生态画卷,是近年来靖安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创新探索“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模式,形成多部门共同治理的生态成效。

  创新打造“生态卫士”综合执法

  2022年,为实现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全方位管控和便捷高效治理,靖安县公安局积极创新探索“生态卫士”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整体质效。

  靖安县公安局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成立“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抽调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7个部门30名执法人员联合集中办公,由公安牵头,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定期联合巡查检查、常态开展整治,确保案件立案、处理、执行到位。

  “针对不同部门的不同执法权,由对应部门出动执法,调度多方力量,可以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深入查处,这让我们前端受理案件的效率提高了许多。”靖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政委刘似虎告诉记者。

  2022年8月11日,“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在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介入,县农业农村局下属渔政执法部门现场认定,公安机关深挖细查,以市场摊点售卖1.5斤野生杂鱼为突破口,成功侦破一起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1000余斤水产品犯罪案件。

  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8月3日,“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组织公安、市监、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在官庄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当时有群众告诉我们在某饭店的餐桌上看到了疑似野生动物的制品。”刘似虎告诉记者,随后立即调动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在某饭店内查获了少量野生动物制品。此外,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追源头、打链条,一举侦破犯罪嫌疑人曾某多次使用升压电瓶,在林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案件。

  采访中,靖安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金圣表示,许多老百姓对野生动物保护和非法捕捞的认识较为淡薄,因此,各部门执法中心人员在整合力量共同执法办案过程中,不仅要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还会进行普法知识宣传,将生态保护知识一并宣教给老百姓,增强老百姓对于绿水青山的保护意识,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推行“生态警长” 改革走向“深水区”

  针对联合执法模式,靖安县公安局变“事后处置”为“提前介入”。由执勤民警和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开展初查,通过联合调查和提前介入方式,第一时间掌握各类案件的性质,根据管辖规定做好移交处理工作。“生态卫士”综合执法中心提前梳理出54项易发多发、问题突出的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执法清单,由中心调配力量开展前期处置。

  同时,深入各单位,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的业务指导,强化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组织执法单位之间相互学习业务、分享办案经验。遇有执法警情,执法成员单位全部参与,全过程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产生执法震慑力,帮助执法者了解掌握其他行政执法单位业务知识,进一步保障和促进行刑衔接,推动深度融合。

  2022年,综合执法中心各成员单位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68起,其中,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28起,同比上升44.8%,侦破刑事案件40起,同比上升110.5%。今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办理生态领域案件133起,其中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05起,破获刑事案件28起。查处案件效率明显上升,质量明显提高,行刑衔接更加顺畅,生态执法更加规范透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项改革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如今,靖安县公安局在“河湖警长制”基础上,建立了“生态警长”制度,明确乡、村警长线索收集、先期处置、案件侦办等职责,将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纳入“生态卫士”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实现有机融合、上下联动、快速响应,推进“生态卫士”执法改革工作走向“深水区”。(文/温娅 全媒体记者黄建华 图/靖安县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