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活动开展以来,铜鼓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强势推进非法捕捞严打整治行动。
近期,铜鼓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联合高桥乡派出所在高桥乡花山村黄沙组河域巡查时发现有人使用电力方法进行非法捕鱼,随即将该男子当场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对其使用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场查获电鱼机一套、后经鉴定嫌疑人使用的非法捕鱼工具为背携式升压电瓶,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天然水域禁止使用电毒炸等三十二种渔具和捕捞方法的通告》规定,该捕鱼电瓶为禁用渔具,非法渔获物0.368千克,均属于本县金沙河域普通野生鱼类。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县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周文)
主办单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086 投稿邮箱:fznync@163.com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 技术支持:新法制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