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毁林人”变为“造林人”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推动补植复绿基地建设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近年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模式,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了生态案件117件289人,其中涉及缴交补植复绿费的生态案件30件32人,已完成检察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建设达500亩,补植补造树木3.7万株。

对林木补植情况“回头看”(图/受访单位提供)

  联动履职建立机制

  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该院与袁州区林长办公室、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不断规范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异地修复环境方案,联合建立异地补植复绿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支持、监督履职等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形成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格局。

  同时,按照“生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和“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对于林地遭受破坏无法在原址补植复绿的,结合司法政策督促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违法犯罪主体向国有林场缴纳相应的补植复绿费,在基地培育林木。再由国有林场进行统一规划,通过打造生态林场,改善当地林分结构、丰富林木多样性、进一步涵养水土。

  “这个基地的建设旨在解决补植复绿事后监督难、效果不佳问题,推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的生态修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达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教化引导并重的社会效果。”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能动履职重造山林

  初秋之际,袁州区新坊镇花果山林场的一处林地满目葱茏,今年春天补种的绿植已是枝繁叶绿。然而在建设检察异地补植复绿基地之前,此处山上还是林木稀疏、杂草丛生之象,树木覆盖指数较低,属于残次林。

  检察人员与林业部门人员等到达现场实地考察后,确定该地适宜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经多次协商工作会议、跟进监督工程进度后,截至目前,基地已实施完成了补植复绿面积500亩。

  在袁州区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该公司因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71.63亩,其中35.8亩未进行修复。

  该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依法进行公益诉讼诉前审查。针对其林地损毁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向袁州区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林地保护职责;对涉案公司自愿缴纳补植复绿费的情节,依法从轻量刑,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环境修复到位。同时,对涉案单位进行法治教育,引导“毁林人”变为“造林人”“护林人”,以案释法增强法律意识。

  近日,检察官来到花果山林场,对这里的林木补植、存活情况进行“回头看”,经过半年多的生长,香樟、罗汉松、闽楠、桂花树、檫树等已是郁郁葱葱、一派生机。

(陈红琳 熊萱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