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下和风劲 塞上江南平安景

全国24家省级法治(制)媒体记者齐聚宁夏 用笔和镜头记录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成果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绿水青山,法治守护。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地政法机关紧贴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全力构筑守护碧水蓝天净土的法治屏障。8月28日至9月1日,来自全国24家省级法治(制)媒体的50余名记者齐聚宁夏,去丈量和记录塞上江南的平安之路。

  ◎文/全媒体记者周浔 ◎图/受访单位提供

“共享法庭”法治指导员指导调解员调解案件
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
甘城子村村民摘西红柿

  以法治之力护绿水青山

  良法善治擦亮生态名片

  多年来,宁夏在生态环保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沙治沙、水资源管理、禁牧封育、水污染防治等多项法规。

  202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立法,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灾害预防和应对等方面,为宁夏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宁夏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法治力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分别出台了《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强化顶层设计,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和制度保障。

  宁夏政法各单位还联合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从制度层面形成保护自然资源合力。同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赔偿资金管理使用。自治区司法厅加强先行区建设、生态保护等领域立法,制定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修改24件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吴忠、中卫、固原市法院、检察院与相邻沿黄地区建立了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设立五级“生态警长”

  从高空俯视,坐落在宁夏中部的罗山像一座被“旱海”包围的绿岛。9月4日清晨,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罗山警务室门前,民警例行列队点名,准备巡山。

  近年来,宁夏公安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探索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生态警务新机制,在自治区、市、县、公安派出所、警务室五级设立“生态警长”。同样,在宁夏检察机关也活跃着众多的“河湖检察长”“生态检察长”,守护着宁夏的山山水水。

  “我认罪认罚,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我认可。”7月6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合并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某、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杨某某、薛某、李某某、张某甲非法狩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被告人张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此前,公诉机关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各被告人赔偿鸟类损失、生态环境损害等相关费用共计230余万元。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与宁夏河长办、公安厅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有机衔接;与自治区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合力。

  创新机制强化协作

  今年3月,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贺兰山马莲口建起了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观摩实践等功能为一体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主要针对破坏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和银川、石嘴山、吴忠三市生态环境案件,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以劳代偿,或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由专业机构代其修复受损的生态,从而达到异地补植、保护环境、恢复生态的司法修复效果。

  今年3月,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古城镇某村苦水河边有一个垃圾场,堆放着各种垃圾,现场臭气熏天,遂向古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最终400余吨垃圾得以清理。

  在宁夏政法机关,像这样探索创新机制,守护生态环境的做法并不鲜见。宁夏法院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揭牌成立全区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集中管辖涉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2021年1月1日起,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泾源县法院、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开启了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

  2022年,宁夏公安厅与宁夏林草局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协作机制,搭建了宁夏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平台,将全区642个重点火险区域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大数据平台,打造天、空、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能动司法助力社会治理

  从“干沙滩”到“金沙滩”

  从最初的“一个人、两间房”,发展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宁夏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与走出大山的移民群众共谱“山海情”,见证了在党中央关怀下,福建、宁夏两省区携手共进,昔日“干沙滩”脱胎换骨变成“金沙滩”的脱贫历程,成为人民法庭以法治方式护航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

  闽宁镇位于贺兰山脚下,距永宁县城30多公里。由于地势较高,起初扬黄灌溉困难。1992年10月,当时的西吉县法院审判员赵长恩坐着一辆卡车,带着简单的家当,从

  西吉来到永宁县玉泉营经济开发区吊庄移民安置区,成为第一个来到闽宁的法官。

  初到闽宁镇,赵长恩主要是做移民工作,他和村民一起挖地窝子、抗风沙、搞建设,让大家在安置区能扎下根、留下来。如今,闽宁法庭所辖范围为闽宁镇和黄羊滩农场,户籍人口6.6万余人。法庭工作人员增至7人,其中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2人。2021年4月,在全区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闽宁法庭被命名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闽宁法庭的案件类型发生了很大变化。2013年1月至今,法庭共办理案件3560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88件,合同纠纷案件1950件。

  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个案件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依法破解“停缓建”僵局、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推动债务“瘦身”、深化司法保护机制……企业的司法需求,就是法院的努力方向。一直以来,银川市西夏区法院内挖潜力、巧借外力,将各项司法举措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高站位惠企,高质效解纷,高标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我们是案涉厂房的实际承租人,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我们难以承受。”日前,西夏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某公司厂区强制执行,对案涉厂房及办公场所依法进行腾退,案外人突然出来表示其从被执行人处租赁了部分厂房,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这可让执行法官犯了难,一边是生效判决的执行申请,一边是承租公司的生产经营,强制腾退必然会使厂房实际使用人的生产经营停滞。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强调,无论谁占用厂区,均是无权占有,并在公证

  处的公证下,按原计划开展执行作,查封、腾退了20余间办公室及一处大型厂房,封存了案涉大型设备。执行完毕后,法官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厂房实际使用人,促成实际使用人和破产管理人均同意签订厂房和部分办公室的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共享法庭”促源头解纷

  “原告、被告在线没?”“审判长,原告、被告在线。”书记员答道。

  “现在开庭!”审判长敲响法槌……

  这是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开庭现场一幕。该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平台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聚焦审判职能,将执法办案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实现了多种资源共同参与、深度融合、优势互补,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显现。

  7月19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驻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工作站、宁夏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在金凤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标志着行业调解的“金凤实践”再添新力量,“法院+行业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得到更大拓展。

  “我们深化能动司法理念,借鉴先进经验,在宁夏乃至西北创新打造‘共享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733件,同比下降8.92%。”据银川市兴庆区法院院长安宁介绍,该院一体推进矛调中心、行业组织、乡镇村社3个层次共34个“共享法庭”建设,铺就线上线下有机交融的基层治理网络。

  聚合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打造“塞上枫桥”新警务

  2020年6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的稻渔空间乡村生态观光园考察,一番殷切期望和亲切关怀,让当地党员群众倍感温暖、备受鼓舞。

  如今,稻渔空间已然成为当地生态休闲观光度假的“网红景点”,每年接待超过20万人次游客。贺兰县公安局常信派出所根据时间节点灵活调整勤务模式,安排警力持续加大巡逻力度。采取“车巡+步巡”“日巡+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做到警灯常亮、警车常见、警察常在。

  近年来,贺兰公安依托打造“塞上枫桥”新警务,将构建守护辖区平安的触角延伸到服务百姓和发展上来,探索乡村派出所警务新模式。

  “全县共组建群防群治队伍30余支,吸纳治安积极分子430余人,建立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等联动机制。”据了解,贺兰公安依托网格建立社区民警、辅警、警务专干、网格员四位一体的联动管控新模式,切实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今年以来,银川市公安局将改进和加强接处警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号工程”,动中备勤、巡中接警,推动指令直达路面、出警路面出发、支援动中实现,确保警务运行更快一秒、警民关系更进一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细化管理保路畅人安

  银川交警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精细管理”为抓手,以“排查整治”为切入点,积极优化交通组织、完善设施、拓展空间,推出了高峰期“绿波带”、“按钮式”行人过街信号灯、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人脸识别4项创新举措,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全方位的完善、改造、升级,让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成为一张无形的“信息网”,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做好护路联防,保障铁路畅通。宁夏铁路护路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宁夏现有4个专业护路联防大队、32个专业护路联防队,共有专业护路联防队员246名,他们用心守护着铁路沿线的安全环境。宁夏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品牌,在全国护路系统考评中名列前茅。2015年,宁夏护路办被评为全国优秀护路办;2017年,宁夏护路办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21年,宁夏护路办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受到国家铁路局通报表扬。

  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法治先行。近年来,宁夏药监局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全区查办涉药违法案件数量实现3年连增……自2018年以来,宁夏药监局积极推进药品监管法治建设,2022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宁夏药监局创新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构建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和零售药店自律有机融合的社会共治格局。

  据介绍,“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线上智慧监管平台设置有“企业、监管、公众”三个端口、20多项功能。“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阳光药店’小程序或通过‘我的宁夏’App搜索‘阳光药店’,可以查询药店、药品信息,我们则可以通过监管端远程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执法人员可以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网上实时监测督促整改落实。”宁夏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8月中旬,宁夏纳入“阳光药店”信息系统管理的零售药店达4543家,其中4240家被评定为“阳光药店”,占总数的93.3%,超额实现了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要求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