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决议 系全国首部
家暴受害人有了法治“防护网”
来源: 江西日报 | 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8月18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联合召开《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新闻发布会。记者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了解到,该《决议》是全国首部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重大事项决议,对最大限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创设7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4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织起了法治“防护网”。
为解决该制度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今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决议》,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议》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办理、送达、执行等各环节,以及机制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会上,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法律保护,《决议》规定法院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或者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
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存在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决议》规定,法院要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或者签发律师调查令、委托相关机构和家事调查员进行调查收集。
《决议》还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妇联等部门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其在接受涉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求助或者处理婚姻家庭纠纷过程中,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要及时干预并主动告知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法院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当事人“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联动协作机制,借助专业力量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共同帮助当事人修复婚姻家庭关系,遏制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全媒体首席记者万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