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江西法制网 >> 专题 >> 江西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 普法

创新执法模式 提升执法效能

——专访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仕峰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086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一系列国家级荣誉的背后,是萍乡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力见证。

  近年来,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近日,新法治报记者对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仕峰进行了专访。

李仕峰 (图/游婷)

  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办案程序

  新法治报: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萍乡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加强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的?

  李仕峰:自2000年成立以来,萍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力推进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设备现代化建设,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直注重“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打造一流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市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是开展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做好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们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面对复杂的执法环境和执法难题,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扎实推动重大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落地见效。同时,深度挖掘自主创设的“业务主管制”优势,科学构建综合执法“内部监审制”,设立主、副内审员和综合内审员,织密、织牢审核关卡,有效降低执法廉洁风险,全面铲除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滋生土壤。

  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围绕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我们充分注重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坚持高规格举办封闭式执法培训,高水平组织执法大比武,通过竞技比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31场,参与者达1800余人次。

  为进一步优化执法办案程序,我们积极构建开放协同的组织体系,联合公安部门出台了《萍乡市涉农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办案、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提升部门衔接工作效率。此外,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网上办案审核审批办法,从机制层面大力推行网上办案,确保办案过程实时留痕、全程可追溯。

  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新法治报:为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努力构建和谐“三农”,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在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李仕峰: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延伸执法触角,扩大监管执法空间和时间维度,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模式。

  深化“互联网+执法”的科技运用。打造AI视频系统,全力构建智慧禁捕,借助科技手段,在重点水域打造全域覆盖、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可视化公共视频网络,实现对全市范围内重点渔业水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现、预警、跟踪、锁定、视频取证。同时,完善高科技执法装备,推动“传统禁捕”向“科技禁捕”转变,实现重点水域巡护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构建重点水域立体化防控体系,提升重点水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互联网+监管”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制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农药经营者及农药产品质量”等20项双随机和重点监管事项;制定《萍乡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

  创新“执法+服务”的工作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和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率先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共发布不予处罚事项44项,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

  此外,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持服务与执法并举、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杜冠萍 游婷 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