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水 润民心

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执法检查组深入鹰潭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图/全媒体首席记者万菁)

  为依法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对《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5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报告,此次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省人大农委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4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组织3个小组分赴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抚州6个设区的市开展重点检查,实地查看11个县(市、区)15个乡(镇)、20个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与县乡人大代表、乡村干部、供水单位负责人、农民贴心人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同时,委托其他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利用“江西数字人大”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推进机制

  “过去,我们基本是靠喝井水为主,自从装了自来水以后,我们家家户户都能喝上放心的水。”抚州市东乡区瑶圩乡瑶圩村村民拧开家门口的水龙头,看着洁净清透的自来水哗啦啦地流出,笑得合不拢嘴。

  为不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东乡区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改造提升,让广大农村群众感受到城乡供水一体化带来的便利,这与我省出台的《条例》有着密切关系。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20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省政府及法规实施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2020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建立由省水利厅牵头的江西省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省政府8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行动方案》,43个2022年度先行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和供水品质,如期完成验收。全省各设区的市均制定配套的农村供水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文件,如鹰潭市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全力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对特殊群体实行水费减免

  我省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省累计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36万余处,分散供水工程38万余处,集中供水人口2847万人。支持江西省水投等实力、技术较雄厚的水务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参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全省11个设区的市、100个县(市、区)均明确实施主体,签订统一管护协议,开展标准化管护。

  全面排查影响水源水质的问题,每季度对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半年对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常规检测,共排查1142个问题并完成整治,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超过全国83%的平均水平。

  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我省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巡查执法,制止损坏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和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查处损坏农村供水设施,影响正常供水、偷水盗水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的监测。

  2020年至今,中央和省级共投入8.8亿元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各级政府对农村生活用水水价补贴约2.7亿元,免征农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协调相关部门在用电、用地等方面给予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享受优惠政策,对脱贫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实行水费减免等。

  各地各部门通过强化规范管理,严格巡查执法,畅通舆情渠道,降低供水成本等,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 (钟磬之 全媒体首席记者万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