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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促发展 赋能乡村振兴

——访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乐启文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5月24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086

  近年来,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普法宣传、乡村治理、法治实践等方面大胆创新,突出重点,聚合力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筑牢乡村振兴法治基础,推动抚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该局连续五年被评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和全面依法治市优秀单位;2022年,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近日,新法治报记者走进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就该局开展法治宣传等工作,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乐启文进行了专访。

  紧盯“三个聚焦”抓普法

  新法治报:普法工作能否真正取得实效,重在“关键少数”,近年来,抚州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紧扣“关键少数”开展普法教育,构建“大普法”格局的?

  乐启文:我们通过“三个聚焦”抓普法,不断夯实法治基础。

  聚焦“关键少数”。为突出班子成员在学法、用法、普法、述法方面的“头雁效应”,我们把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研究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聚焦“核心队伍”。按照“通熟农业法规、规范执法程序、专注执法能力”的思路,先培训后上岗,先规范再执法,监督与执法贯通,执法监督人员与执法队伍同步配备,在全系统常态化开展法律讲座、案卷评比等活动。

  聚焦“重点内容”。以宪法、民法典、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邀请专家和法律顾问举办法律讲座、参与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等措施,增强全局人员法治意识。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新法治报: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抓好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乐启文: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解决好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坚持重点培育,示范引领,取得了一定成效。

  明确责任,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培育工作各项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逐项对标对表,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培育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统筹部署,合力推进。我们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纳入抚州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建立了“市级抓总、县级负责、乡镇落实、村级实施、部门协同”推进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环节联结、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建立平台,注重成效。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平台,开展网上培训、咨询服务、在线考核等工作。

  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新法治报:抚州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

  乐启文:我们围绕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大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上,通过抚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常规普法宣传。线下,利用“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法治大讲堂下基层”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部门之间强配合。积极参加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宣传耕地保护、耕地使用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专项行动固成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和“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游婷  魏斌  江国稳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