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9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来源:      |    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日前,江西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部署会召开,研究部署全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与此同时,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江西省法学会联合印发了《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遴选、管理、职责等作了规定,并要求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围绕今年9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目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推行),明确步骤任务。

  ◎文/万美玲 全媒体记者龚少春

  以优质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

  《实施意见》指出,通过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旨在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搭建参与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的法治实践平台。

  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分析称,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一系列工作部署,借鉴兄弟省(区、市)成熟做法,结合江西实际,综合本省试点成功经验,全省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将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

  各级法学会将依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组织法学法律专家提出专业咨询论证意见、处置建议、对策方案等,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以优质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应建立法律咨询专家库(可依托本地法治人才库组建),采取有效措施,吸纳尽可能多的政治立场坚定、专业水平较高、热心公益服务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入库,分类组建刑事、民事、行政、综合等专家分库,切实形成涵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会员专家团组。

  依托法律咨询专家库,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遴选工作。在各级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研究会、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推荐,会员自荐的基础上,经法学会审核、政法委审定等程序,选择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按照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类别,分别产生各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若干名(首席专家一般不跨级、跨区域兼任),并组建为当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依托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条块同步、互联互通。

  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定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由法学会发放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届满后视情续聘。对因故不能正常履职或履职不力、发生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解聘,并从法律咨询专家库选取适合人员予以补充。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职责任务十分明确。其一是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草拟和论证工作,对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

  其二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涉稳重大决策事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建议和方案,供党委、政府和委托单位决策参考。

  其三是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某一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调处;对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咨询论证,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为推动久拖不决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化解提供专业法律参考意见建议或释法解疑;完成其他重大法律咨询事项。

  9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由法学会牵头负责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统筹资源力量,协调推进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必需办公场所。注重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各级法学会要突出法学法律工作者特点,抓住“首席专家”“高端平台”“重大事项”“权威意见”等关键词,选优配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时有效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按照《实施意见》,各地将出台实施细则,围绕今年9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目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推行),明确步骤任务。注重与法律顾问制度、风险评估工作有机衔接、有效嵌入,注重与会员之家和各地创新开展的各类法律服务平台有机结合、有效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全面深入实施。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立足实际,建立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报告和考核激励等制度。要在所辖区域内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资源共享机制,科学调配法学会系统的专家资源,为法律人才不足的地方提供支持。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影响力和知晓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