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执法现场打造成普法现场

——访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宋三保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日前,“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全省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全媒体系列访谈”启动仪式在新余市农业农村局举行。新法治报记者就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话题,专访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宋三保。

  近年来,新余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构建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为重要抓手,强化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重点、精准普法,开启新余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新篇章。

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宋三保(图/游婷)

  发挥“三个力量”

  新法治报: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如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宋三保:一直以来,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原则,充分发挥三个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发挥党员干部力量。做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服务团队力量。积极创建普法宣传服务岗,实时释法解惑,将管理服务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并组织成立一支普法服务队,采用“面对面”宣讲、“一对一”服务等方式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有效延伸普法触角。发挥“互联网+”力量。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出“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每周一读”系列专题,精选微课堂、以案释法、知识问答、制度解读等内容,每周一篇增强传播力度,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实现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做好融合文章

  新法治报: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过程中,新余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的?

  宋三保: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普法的根本在执法”的理念,将普法工作嵌入行政执法流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做好“融合”文章,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积极创新执法与普法融合形式,做到精准普法、特色普法,推动形成执法普法工作新格局,实现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双赢。

  聚焦“谁执法谁普法”目标要求,一方面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释法说理能力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沟通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构建“先普法后执法”的工作模式,推动执法与普法有效融合,例如,在执法过程中,借助以案说法的形式,在打好普法“预防针”的基础上,严格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就发现的“顽疾”当场摆明违法事实、讲清法律依据,把执法现场打造成普法第一现场。除此之外,还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对行政执法中精准普法的监督、指导以及检查力度,让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普法宣传成为应尽之责和应有之义。

  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新法治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也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宋三保:围绕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导向,为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推动法治成为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为准则,我们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自2022年以来,我们切实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任务的部署和落实,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同“法律明白人”“农业大讲堂”等工作有机结合,并积极推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跟踪服务。截至目前,新余市四县区390个行政村,已认定示范户的行政村数量为251个,已认定示范户269户,示范户覆盖率达64.4%。

  下一步,我们还计划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融合,利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此外,我们为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结合花鼓戏折子戏、渝水道情、分宜版画等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游婷 彭怀 林平水 王琨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