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郎该吃药了”引发网络骂战

发视频者被起诉 丰城法院:构成名誉侵权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抖音上,一句“大郎该吃药了”经典台词,配上他人侧脸照,引发一场网络“骂战”。

  丰城市男子徐某,将发布上述视频及发表不当言论的两人诉至法院。

  面对虽不指名道姓却含沙射影的被告,男子能否胜诉?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这起丑化他人名誉侵权案,获报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就展”。

  ◎文/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网络“掐架”

  徐某是一家餐厅老板,他在抖音开设的“丰城市××餐厅”账号有着5万多粉丝,在当地有一定声誉。2021年9月10日,徐某正刷着抖音。突然,一条“大郎该吃药了”的短视频让他怒从心起。

  原来,视频中的画面是徐某自己的侧脸,图片来源于徐某的抖音视频截图。

  一张自己的侧脸,配上水浒传中潘金莲的“大郎该吃药了”的画外音,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视频的作者,抖音用户名为“丰城市葛××”,拥有6000多粉丝。视频发出不久,就引发评论281条。其中一条热评“问一下他老婆是红花女么”,来自抖音粉丝3万多的用户“曾××”。这条热评引得不少网友围观及猜测。

  徐某、葛某、曾某三人都在网络上有不少粉丝,可以称之为当地的“网红”。几人之间的“掐架”,迅速掀起了粉丝之间的“骂战”。

  丑化他人

  这场网络风波持续两个月后,徐某将葛某、曾某二人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道歉,并分别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虽然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网络上每一个评论的人都对我和家人的现实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3月15日,徐某在接受新法治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当地小有名气,葛某、曾某两人为蹭热度,无底线地辱骂他及家人,给他当时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徐某人称徐胖子,在上述视频发出后,葛某又多次发出视频“喊话徐胖子”,评论中不乏“西门庆”“潘金莲”“武大郎”之类的言论。曾某在视频下方附和发言。

  “配音丑化他人,发布含沙射影的内容,虽不一定指名道姓,但也有可能对虚拟身份的主体构成名誉侵权。”丰城法院承办法官余丽萍说道。

  在虚拟的网络中如何判定被侵权对象?损害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网络名誉侵权?如何认定网络侵权中的“丑化”行为?案件审理面临诸多难点。

  法院判决

  丰城法院认为,葛某发布的案涉视频图片,虽然只出现了徐某四分之三的侧脸肖像,但徐某线上的热点播报栏目是真人出镜,该栏目将徐某的抖音名、抖音号与徐某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徐某的专属性、指向性,所以葛某发布的该图片具有足够的可识别性,该行为目标直接指向徐某。

  同时,两被告丑化他人的行为造成不当言论的传播,给徐某的名誉带来损害。该损害行为在特定社会活动范围内对徐某产生了严重影响,足以构成网络名誉侵权。

  葛某针对徐某个子较矮的特点,在视频中加上潘金莲喂武大郎吃药影视桥段的配音,而曾某在评论中用“红花女”影射徐某妻子,引发不良联想,并被大量点赞,已经构成对徐某及其妻子的侮辱。

  2021年12月15日,丰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葛某、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停止侵权,删除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带有侮辱原告徐某及其家人的相关内容及与侵权相关的所有评论与回复,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其抖音账号发布书面道歉内容及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

  近日,该案作为江西唯一案例,获报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