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梅亦建议—— 修订法律推动非遗全面有效保护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    制作:  汪红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非物质文化遗产凝结和传递着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共同情感、经验智慧,是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国声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梅亦建议,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动非遗全面有效保护。

  在梅亦看来,我国非遗保护已经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以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梅亦在调研中发现,随着文化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任务更加凸显,非遗传承创新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近12年,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系统性保护新阶段。然而,现行法规无法完全适应当前非遗保护实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工作要坚持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梅亦认为,要通过实施修改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动非遗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她认为,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完善五项制度:一要健全完善非遗传承制度。进一步完善关于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认定、保护与管理,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等制度要规范。二要健全完善非遗合理开发利用制度,提高非遗的开发利用水平,推动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三要健全完善非遗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非遗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国家非遗保护督查制度,逐步形成上下垂直的非遗督查监管机制。四要建立健全“非遗+”融合发展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深化非遗保护功能,提高非遗保护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非遗资源的挖掘阐发,通过提高传承实践水平,为旅游业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内涵的文化内容;充分发挥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培养非遗后继人才的功能,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五要完善非遗保护传承奖助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 (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 全媒体记者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