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质量,省农业农村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于2月27日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
此次论证会是第一轮专业论证,经过听取汇报、审阅相关材料等程序后,与会人员结合上位法规定,围绕立法依据、地方特色、立法规范等方面逐条进行了论证探讨,充分论证了修订的必要性。会议期间,还重点论证了条例名称、引种备案品种禁止销售问题、品种认定、对推广销售未办理引种备案品种赔偿问题、扶持与服务措施、新增处罚之情形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为条例的修订提出了重要意见。
据了解,本次修订立足于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聚焦于种业振兴行动,开展论证会利于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更加科学、有针对性地完善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工作计划,该草案于今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郑柳婷 刘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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