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数字经济装上“司法引擎”

南昌知识产权法庭近四年审结数字经济相关案件440件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    制作:  熊玮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12月28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南昌知识产权法庭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南昌知识产权法庭近四年来在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据悉,截至2022年9月30日,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数字经济相关案件478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27.6%。其中,共审结440件,结案率92.05%,调撤率74.09%。

  ◎文/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远程比对(图/受访单位提供)

  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

  南昌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于2018年7月5日。该庭在省内跨区域管辖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等技术类知识产权及垄断案件。

  2018年7月,都昌某公司与北京某技术公司签订了三份《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分别许可北京某技术公司在三家医院永久使用都昌公司所拥有的一款软件。然而,合同签订后,北京某技术公司仅向都昌某公司支付了其中一家医院的许可合同款项。

  2019年6月,都昌某公司发现,未经许可的某医院使用更改了署名信息的其软件破解版。都昌某公司认为北京某技术公司及某医院侵害其软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

  南昌知识产权法庭经审理认为,北京某技术公司修改删除软件中都昌公司的身份信息,拒不承认侵权行为,造成比对软件等诉累,存在明显的侵权故意,属情节严重,且侵权行为在民法典生效后还在持续,应按照实际损失的两倍对北京某公司适用惩罚性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北京某技术公司、某医院恢复被诉侵权软件中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信息,并赔偿都昌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24万元,同时刊登道歉声明。

  南昌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汪西菲表示,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通过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的惩戒和打击力度。

  据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南昌知识产权法庭正式受理案件,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受理数字经济相关案件478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27.6%。其中,一审案件472件、二审案件6件,一审案件占比98.74%;审结440件,结案率92.05%。

  从对簿公堂到合作共赢

  某工程公司是AutoForm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其称江西某新能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经营场所的计算机上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AutoForm系列软件。某工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江西某新能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55.3万元。

  案件受理后,某工程公司提供了江西某新能源公司存在侵权的初步证据并申请证据保全。保全中,该工程公司发现江西某新能源公司部分计算机安装有AutoForm软件但无法运行。

  庭审中,江西某新能源公司对有计算机安装AutoForm软件无异议,但认为没有商业应用,系员工用于个人学习研究。

  该案庭审后,在法院提议下,双方当事人庭外达成和解。江西某新能源公司根据发展新形势正需要使用涉案相关计算机软件,于是与某工程公司达成许可使用协议,某工程公司就本案撤回了起诉。

  “该案中,法庭积极促成双方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实现了合作共赢。”南昌中院副院长刘建玲介绍道,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坚持彰显法律规制与实质性化解矛盾并重,依法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目前,326起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据介绍,今后,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将紧紧围绕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和中部地区的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等“一地四区”的定位,不断提升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与效能,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大力度服务和保障我省做优做强数字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