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地堆放建筑渣土

事发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 当地政府:将督促堆放者依规处理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    制作:  艾钰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看着林地被破坏成这样,心里难受。”11月14日,在南昌市新建区溪霞镇桃花村,村民小徐(化名)看着眼前大量的建筑余料余土说道。

  近日,当地村民反映,他们的林地被占长达5年之久,用于堆放建筑余料余土,“我们多次找到堆放者询问如何处置,要求其恢复林地原貌,但是对方置之不理”。

  为一探究竟,11月14日,新法治报记者来到现场调查采访。据了解,目前,已找到了堆放者。当地政府表示,将尽快安排驻村干部督促堆放者对建筑余料余土依规处理。

违规堆放的建筑余料余土

  村民:建筑余料一堆就是5年

  记者了解到,2018年6月,一车车建筑渣土被运到新建区溪霞镇桃花村一个名叫七星佬的山头上。“不知道拉了多少车,都是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运来的,堆放面积至少有20亩。”小徐告诉记者。

  陈学佃曾任该村小组组长,去年离职。他告诉记者,此处为林地。其提供的一本《林权证》显示,此处面积共计56.8亩,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均为桃花村吴坪村小组。

  “村民多次找到堆放者询问如何处置,要求其恢复林地原貌,但对方置之不理。”陈学佃说,当初当事人曾口头承诺暂时借用此处用于堆放建筑余料余土,可谁料一堆就是5年。

  当日下午,新法治报记者与新建区溪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现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场无施工人员,摆放着一个钢铁结构的筛网设备,由建筑余料余土堆起来的小土堆足有6米高。

  调查:已找到堆放者

  经现场调查,执法人员表示,这里违规堆放建筑余料余土的情况属实。该执法队副队长李强称,他会向领导反映,并调查处理。

  此外,李强还透露,早在2018年、2019年,曾有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复绿。“那时我不在职,不太清楚具体情况。”

  “建筑渣土堆放者为李某,我们已经找到他了,他承认是其堆放的。”溪霞镇人武部部长陈杰在受访时称,他们接到过村民的反映,正在处理此事。

  陈杰介绍,11月12日,他前往现场查看情况时,看到现场有3个人,路边还停靠了几辆运输车,当即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对于涉事地块是否为林地,该镇土管部门表示:“国土二调三调卫星图显示,那里属于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性质。”

  对此,有村民提出疑问,2007年,他们取得了林权证,怎么现在变成了采矿用地?

  记者与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比照图纸发现,卫星图上显示的采矿用地与林权证标注的土地有十余亩重合。记者在现场看到,重合的十余亩土地也被建筑余料余土覆盖了。

  镇政府:将督促堆放者依规处理

  对此,江西赣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方表示,根据《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不得处置建筑垃圾。不得消纳建筑垃圾的区域有:(一)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二)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保护范围;(三)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四)泄洪道及其周边区域;(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据此,涉事土地无论是林地还是采矿用地,都不能随意堆放建筑余料余土。

  李志方介绍,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散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否则,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注意到,《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接受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对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1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新建区溪霞镇人民政府采访核实有关情况。该镇镇长张涛在了解记者来意后表示,将尽快安排驻村干部督促堆放者对建筑余料余土依规处理。被问及涉事土地的性质时,张涛称,他们将向区林业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12月12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有村民看到,现场有工程车装运建筑余土余料。(文/图 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