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监管 提升执法“温度”

萍乡市司法局创新行政监督举措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    制作:  艾钰     |    新闻热线:  0791-86847195

  “真情帮助企业舒心爽心,依法依规护航企业。”近日,萍乡市司法局收到这样一面锦旗,感谢其帮助企业解决了因执法部门违规执法给企业名誉和业务造成影响的问题,维护和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萍乡市司法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积极创新监督举措,认真履行行政监督责任,不断促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企业送来锦旗

  及时纠正执法部门不规范行为

  “感谢维权监督服务平台真心帮助我们企业维护合法权益。”近日萍乡市赣南商会一行向萍乡市司法局赠送“真情帮助企业舒心爽心,依法依规护航企业”锦旗,感谢萍乡市司法局帮助其会员企业解决了因执法部门违规执法给企业名誉和业务造成影响的问题,维护和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10月中旬,萍乡市司法局接到市工商联维权服务中心转办的一起投诉,投诉企业是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对象是莲花县一家执法部门。接到投诉后,萍乡市司法局第一时间从企业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针对企业投诉的内容与该县执法部门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是否适用法律准确?是否调查清楚证据充分等。

  萍乡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核查,莲花县相关执法部门在违法事实认定上证据不充分、在作出《关于投资的风险提示》时并未履行告知义务,该案存在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等问题。莲花县相关执法部门认识到因未严格依法办案给企业带来了利益损失,经协调,主动从公众号上撤下了《关于投资的风险提示》。

  “市、县司法局在该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处理企业投诉,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使其主动撤下风险提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体现了执法监督部门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与担当。”萍乡市赣南商会相关负责人称。

  搭建联合平台畅通维权渠道

  为进一步畅通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渠道,共同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萍乡市司法局与萍乡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萍乡市司法局与萍乡市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的意见》。

  以萍乡市非公维权中心为依托,萍乡市司法局、萍乡市工商联建立维权监督服务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积极受理企业投诉,为企业解决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平台建立以来,萍乡市司法局、萍乡市工商联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联合开展“三访三问”、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等方式,及时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积极受理企业投诉,着力为企业解决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据统计,平台自成立收到企业反馈执法问题12起,解决12起,收到企业赠送锦旗3面。

  与此同时,萍乡市深入推行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在企业与商会设立监测点105个,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及时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增强监督针对性。萍乡市司法局还积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检察院公益诉讼、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信息,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

  扎牢制度“笼子”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监督,促进规范执法。萍乡市制定《萍乡市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导手册》《萍乡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等相关规定,在制度上扎牢执法规范化的“笼子”。与此同时,在每个县区设立综合执法示范乡镇,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违建强拆领域败诉率高的问题,邀请行政执法部门、诉讼审判机关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共同商定违建强拆的基本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

  探索“公证+行政执法”,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职能作用。截至11月底,全市公证机构与6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办理行政执法领域公证事务33件。

  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温度”。萍乡市制定《萍乡市多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指导意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全市33个部门出台并实施380个不予处罚清单事项,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00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规范执法部门的涉企行政检查。推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扇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全市各部门联合检查300余次,涉企行政检查同比减少20%。(文/图 林雪娇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